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我国法律中对著作权也是作出了较为全面的保护,要是有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那达到一定程度的就会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那您知道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有哪些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核心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而认定该罪的客观方面,重点在于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本罪。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我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
  
  实践中不仅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而要是单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话,那一般是对单位处罚金,同时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抢注外文商标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吗
       抢注外文商标的中文名可以添加吗 抢注外文商标后,中文名是不能直接添加上去的。商标申请注册后不能任意变更商标图样。如你希望增加中文,应当重新进行查询,并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如果你们的商标是已经长期使用的,对方涉嫌恶意抢注的,可以依法向商标局陈述。 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 ...


·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一、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判断恶意抢注商标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


·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
      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在申请进行了商标注册,获得了商标权之后,所有人也不能说就安枕无忧了,此时还要预防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况。那从法律角度分析,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呢?这是需要商标所有权人了解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注册商标什么情况会被撤销 根据我国《商...


·商标地址不同能续展吗?
      商标地址不同能续展吗?商标地址和公司地址不一样,首先要办理商标变更,然后才能办理续展。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一、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


·发明专利有效期多久 发明专利有效期多少年
      说到专利的有效期,其实这就是指我国法律对专利的保护期限。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对应的有效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如果被授予了发明专利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的发明专利有效期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发明专利有效期多久发明专利保护期限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


·商标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诉讼的流程主要是: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金额如何确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如果实...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商标权质押融资过程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


·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是什么意思?
      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是什么意思?1、商标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