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企业在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中,经常会用到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金融票证。这些票据非常重要,企业可以用来支付货款,进行结算。有些企业财务人员在疏忽的情况下,可能收到伪造的汇票,这对于企业是一种损失。其背后隐藏的是经济犯罪,那么,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伪造、变造金融票据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金融活动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伪造、变造本票、支票、汇票;
  
  (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
  
  (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随附的单据文件。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票证在商品交易、清洁债权债务等方面逐渐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金融票证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结算工具。随着金融票证在经济生活中重要性的越来越大,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更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本法将这种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予以惩处。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介绍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及构成要件。这种犯罪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秩序,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具体表现为伪造汇票、本票,伪造收款凭证及变造信用证等。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审理的时候,会根据犯罪情节做出判决,最高可以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虚假诉讼罪报案材料有哪些
      随着法治社会的构建,您对于各个法律规定越来越了解,我们都知道刑法总则对于犯罪的构成有很详细的规定,分析构成某个犯罪,四大构成要件是必须要分析清楚的,我们今天主要给您介绍一下虚假诉讼罪的构成。主要给您介绍一下虚假诉讼罪报案材料有哪些,虚假诉讼也就是我们您常说的报假案,一起来看看这个...


·一般股票诈骗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股票诈骗罪是怎么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酒后无证驾驶拘留多久
      酒后驾驶拘留期限: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责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责 青少年犯罪,是任何人都不想见到的事情,但有时候又无法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犯罪必然会受到处罚,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要受刑事处罚 现行刑法规定,已经年...


·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地方贴出招领公告,也就是为一些遗失物寻找主人。与遗失物有一个非常相似的概念是遗忘物,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财物失窃的现象。那么,遗忘物以及遗失物能不能成为盗窃罪对象呢?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犯罪的方式比价多,很多人为了避免自己违法,往往自己不动手而是教唆他人犯罪,不过传授他人犯罪方法也是犯罪的一种,只要符合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达到立案要求的,就会按照刑法规定的量刑,而且我国有传授犯罪方法罪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在制裁传授犯罪方法罪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制裁。 一...


·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几年?
      一、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


·抢夺武器装备罪是指什么
      我们常在电视上看到非法贩卖枪支的行为,但是在现实中很多人是无法接触到枪支的,很多人对抢夺武器装备罪也不是很了解,故名思义,抢夺占有部队的武器装备,那么抢夺武器装备罪是指什么呢?下面就和我们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详细的情况吧。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是指什么 本罪是...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刑法》修正案八将危险驾驶罪拟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显然,此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


·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实施,是历次刑法修正案中更改法条最多的一部。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一些问题,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以便人们更好的了解的应用《刑法修正案(九)》。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司法解释有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一篇司法解释了解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中华人...


·关于畏罪潜逃的概念是什么
      一、关于畏罪潜逃的概念是什么?畏罪潜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制裁而逃走,逃避法律追究。按照我国目前《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畏罪潜逃是不会增加刑期的,因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以后,处于逃避法律追究,潜逃是人之常情,因此,不能将畏罪潜逃作为加重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