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意为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例如铁路、公路、机场修建等公共设施,通过行政手段取得个人或者集体财产所有权或土地所有权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的一种行政行为。一般来说,铁路、公路或者机场等公共设施因为需要大面积修建,因而需要土地面积较大,基本需要远离市区等居民集中的地方。前文说到,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那么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参考下文。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以农村房屋拆迁为例。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农村房屋拆迁需要掌握哪些知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2020年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号文件。农村征收拆迁包括农用地和宅基地两个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因国家正在抓紧制定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新标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宅地地上房屋仅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相信新的法规出台后,可能完全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项目予以赔偿,再次我们将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农用地征收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河北省区片价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地区片价的通知》。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以石家庄市为例,石家庄市政府以石函办(2007)27号文件出具《石家庄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他市县也均有此规定。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 ?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几年政府倡导一种提高城市职能,改善城市环境的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其拆迁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有本质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项目,因村而异,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济状况,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补偿方案确定。但大体上分那么以下几个项目:
  
  一、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当然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各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二、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三、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四、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很对营运性行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五、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六、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七、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我国对于农村征收土地补偿这方面做的还是到位的,考虑到了村民实际收入情况、土地实际用途、家中人口数量这些方面,对于补偿也是通过实地考察,再进行集体会议决策,然后最终确保能到每一位村民手中,保证了村民的实际利益不受损失。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在我国,修建建筑是要获得审批的,首先当事人应有该处土地的使用权,其次要获得许可证,如果在未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修建房屋,就会涉及到违章修建。那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违...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管辖地是哪里?
      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管辖地是哪里?撤销裁决的申请,一般是向裁决作出地国法院提出。裁决作出地具有排他的管辖权,这已经构成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原则。因为当事人不仅能够约定适用裁决作出地国法,也能够约定适用裁决作出地国以外国家的仲裁法。因此,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也应能够根据裁决作出地国以外国...


·双方都身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在广大农村地区,男女在结婚之后多半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在外面生活期间,可能接触新的人、事务,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但此时双方都身在外地,肯定就没办法协议离婚了。此时当事人该如何起诉离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双方都身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济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多少?
      济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济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


·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都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各地对于土地的利用率在不断提高,各地征用土地之后需要给土地所有者支付有一定的补偿。有些人可能对于长沙征地补偿新标准并不是很清楚,那么,长沙征地的补偿都有哪些新标准呢?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长沙征地补偿的资料,供您参考。一、相关条例:按照《关于执行湖南省...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征地部门发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会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进行划分,不同的等级对应的补偿款不同。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对土地类型进行认定就显得十分关键,这关系到补偿款的多少。那么,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征地补偿地类认定的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房地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


·拥有者对土地使用权限有哪些?
      拥有者对土地使用权限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1、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


·场地租赁协议是什么样的
      场地租赁协议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在办大型活动的时候,都会选择租赁场地。所以就要和租赁房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凭借租赁协议来交待和说明场地租赁的相关事宜。在两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场地租赁就完成了。那么场地租赁协议是什么样子的? 场地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


·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一、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这就决定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与一般意义上的继承不同。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并未导致农户的消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未终止,故以家庭为农村土...


·2023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2023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有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