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结果几个月可以下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建筑工程领域,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安全事故,造成工人伤亡。受伤的工人,在得到有效的治疗后,应该向单位要求工伤鉴定,明确自己受伤的情况。有的工人在等待期间比较焦急,想尽快的拿到工伤鉴定报告。那么,工伤鉴定结果几个月可以下来?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工伤鉴定结果几个月可以下来?
  
  职工做工伤鉴定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体要根据带上工伤认定书以及病例资料,医院的住院证明去社保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提出鉴定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
  
  4、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5、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6、作出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综上所述,工人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后,鉴定委员会首先对资料进行审核,然后组织专家鉴定,一般来说,从受理之日算起,委员会应该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鉴定结果。如果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期。因此,工伤鉴定结果几个月可以下来,要结合具体案例分析。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在我们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一般用人单位是会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来证明双方不再存在雇佣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是什么样的呢?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发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___...


·被害人死亡有误工费的可能性有多大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被害人死亡有误工费的可能性有多大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根据以下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食品厂员工健康证做不出能辞退吗?
      食品厂员工健康证做不出能辞退吗?可以辞退,但前提是符合条件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工...


·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
      临时工是最近几年兴起的一个词语,而且现在临时工这个词语都含有贬义的味道。所谓临时工,就是日结工资的劳动者,一般不会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不给辞职怎么办临时工辞职和正式员工辞职程序是一样的,首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一个...


·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房屋或者建筑的建造受公众关注的除了外观以外更重点的是它们的质量是不是符合最基本的标准,如果出现了任何的质量问题就不可能会国家允许让公民使用,但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是可以按照程度来进行分类的,那么,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一、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


·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一、劳务费合同能否写工资?不能,两者是有一定区别的。长期雇用固定人群的话,可以立工资科目,季节性临时性雇用的话,建议立劳务费科目。二、劳务费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


·在我国确认劳动关系案子要多久?
      在我国确认劳动关系案子要多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 一、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 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


·事实劳动关系定义是怎样的?
      企业或单位雇佣员工,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但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些企业看准了员工急需一份工作的时机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但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劳动关系不存在,为保障劳动者的权利,我国法律做出了事实劳动关系定义的规定。现在就由来带您了解。 一、事实劳...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咋写?
      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难以用劳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在工伤赔偿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劳动者都会有很大的损失。因此就有人问道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咋写?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份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关系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