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的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以后从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申请材料开始,到案件结案审判,都有着相应的流程。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适用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流程,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开庭审理以后也是有着相关审判流程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开庭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我国起诉离婚开庭流程一共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起诉阶段、答辩阶段和开庭审理阶段。在生活当中您真的想好了要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请求的话,那么在开庭之前,原告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尤其是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这种情况下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
      ?在当代社会,人们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烈,夫妻双方结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或者有其他的一些问题一般不会选择妥协,而是会选择离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财产分割会产生一些纠纷而无法协议离婚,所以最后会走离婚的诉讼程序。那么,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官司开庭多少钱。 一...


·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一、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很多以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夫妻,最后都走到了婚姻的尽头。而此时,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事实。那么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最关系的事情就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因为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的情况层出不穷。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判决未...


·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的制度,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结婚是自主的,那么离婚当然也是自主的,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通常都是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就伴随着孩子抚养的问题,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等问题。现在我们就来说说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如今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选择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即使最终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至少也是可以帮助自己减省很多麻烦。但请律师肯定就要支付费用,那通常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律师费要多少钱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 ...


·离婚探视规定的内容包括哪些?
      离婚探视规定的内容包括哪些?离婚探视规定的内容包括《婚姻法》第38 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拒绝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当事人应该向法院申请强制支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


·国家赔偿法刑拘时间如何计算
      在我国,法律是维系社会的公平与公正的,没有法律就没有今天的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触犯法律的界限,一旦触犯法律的界限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国家赔偿法是在法院没有给你定任何罪名时你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那么国家赔偿法刑拘时间如何计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


·一、起诉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
      一、起诉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


·离婚法律援助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在特定的离婚案件当中有过法律援助的案例,就像是在我国有些农村地区的妇女实际上当前的这段婚姻状况,给自己带来的可能根本就是无穷无尽的折磨,但也根本没有实际的能力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任凭这种不正常的婚姻关系发展下去的话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也是后患无穷的。那么,离婚法律援助的条件是怎么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