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警部门在接到车祸报警后,就要及时的赶到车祸现场,然后对事故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那么您知道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包括哪些内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包括哪些内容
  
  交警现场勘查记录应具体记录下列勘查内容:
  
  1、现场的具体地点和位置、周围环境、路段地形地物、肇事车辆与现场其他物体、痕迹的相互位置。
  
  2、现场道路状况。如路形、路质、路宽、视线等。
  
  3、肇事车辆痕迹。如车辆碰撞、挫划印痕、油漆脱落印迹、车上头发、皮屑、血迹、手印等退迹的部位、形状、特征及位置。
  
  4、现场路面痕迹。如轮胎印迹、制动拖印长度、车辆停止位置及状态等。
  
  5、车辆检查鉴定情况。如车辆转向制动、传动、仪表、灯光、发动机效能状况等。
  
  6、伤亡检查情况。如伤者的受伤部位、血迹部位、尸体位置与车辆的距离等。
  
  对于变动现场,记录时应将变动原因(人为的或自然的、伪造的或逃逸的)及现场上所见的反常现象叙述清楚,便于辨别事故的发生过程,正确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由首部和正文组成。首部是文书名称,正文包括事故时间、天气、事故地点、勘查时间、勘查人员姓名、单位、勘查过程及结果。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是对事故现场勘查中发现的各种客观情况的记载。
  
  其主要记录的内容有:
  
  1、交通事故现场总体情况:现场事故人员伤亡情况、车辆数量、发生交通事故的形态、车物损失情况、道路概况、原始现场变动与否、变动原因以及现场周围环境;
  
  2、道路状况:道路走向、道路等级、道路总宽度和各车道的宽度;现场坡道、弯道情况及度数,有无影响视线或行驶的障碍物体,安全视距;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及其内容,有无道路隔离设施,隔离设施的高度及宽度;道路路面性质(沥青、水泥、沙石)有无冰雪、雨水、泥泞等,路面附着系数;路肩宽度、性质(硬、软路肩);
  
  3、物体、痕迹及相互间的关系数据:尸体、车辆、物品等有关因素在现场的位置、朝向;车辆制动拖印及其他遗留在路面上的划痕、擦痕的走向、长度;车辆与车辆或人员接触点、碰撞痕迹的位置、形状;路面遗留血迹、人体组织以及其他痕迹的位置、形状、面积;以上所有物体、痕迹距交通事故现场基准点或路边的距离,相互之间的距离;
  
  4、车辆状况及外观检验:交通事故涉及车辆的号牌、类型(大、中、小型,载客、载货)、车身颜色、车辆牌号、车辆行驶证登记时间,无牌证车辆的出厂时间;车辆装载是否超员、超载、超高和超宽,驾驶室是否超额乘人;车辆变速器档位、转向机、制动、灯光、轮胎气压、轮胎花纹磨损等情况;车辆损坏部位及损坏情况碰撞点与被碰撞的相对物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否一致;车辆有无移动或移动后又恢复等反常情况;
  
  5、现场勘查中发现、提取的重要物证、痕迹;绘制现场图情况;现场拍照的内容,拍摄的数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的,主要是为了能够找到依据,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然后才能对交通事故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关于对事故现场勘验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我们就为您解答到这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使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误工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误工赔偿吗? 有赔偿; (一)、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是指在国家机关、 企事业组织、 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对于客运车辆来讲,如果超过了核定准载的人员数量载人的话,就属于超员行为,相信您都知道这是很危险的,而同时这也属于我国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是要对驾驶者做出处罚的。那么车辆超员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车辆超员怎么处罚 对于车辆超员的情况,通常是按...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十级有哪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十级有哪些赔偿?1、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交通事故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一、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应该把握哪些投资原则? 投资公司债券既要有所收益,又要控制风险。根据公司债券的特点,投资公司债券的原则主要有: 1、收益性原则 不同种类的公司债券收益也不相同,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例如信用评级高的公...


·一、交通事故三级残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三级残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


·车辆司法鉴定机构操作流程及收费
      车辆遇交通事故后,容易会产生法律纠纷,那么车辆司法鉴定是能够科学有效提供鉴定、证据和分析。那么在此过程中鉴定机构是如何收费,以及在车辆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是怎样的流程呢?那就让我们带领您共同学习车辆司法鉴定机构流程及如何收费。 一、什么是车辆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包括...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既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又可以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所以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非常严格,那具体来说怎么认定交通事故工伤?详细内容请在下文...


·我国的机动车管理是十分严格的
      我国的机动车管理是十分严格的,这样一是为了保护路上行人的安全,再有就是防止驾驶机动车辆人员犯罪。那醉驾五年后报考驾照需要去车管所查档案吗都有哪些规定,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一社会常见案件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需要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


·开车超速撞死人要坐牢吗
      开车超速撞死人要坐牢吗1.一般情况来讲这是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坐牢的。2.在我国《刑法》当中这样规定,在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当中,如果是因为当事人,司机违反交通的管理法规,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是死亡,以及对于公私财产,如果造成了重大损害...


·只买了交强险,撞车赔不起怎么办?
      只买了交强险,撞车赔不起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此时我们就要进行财产上的赔偿。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交警部门的交警会在现场会勘察现场,询问发生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并且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会对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双方责任进行一个划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