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疗行业来说都有重大的恶劣影响,那么,如何解决这些恶劣的影响,那就是积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7、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8、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9、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发生死亡的事件,社会都会引起广泛的关注,很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当然医疗机构还应该及时积极赔偿问题。如需要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这是有必要的。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医药费怎么办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在我国因工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因工受伤的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也有轻重之分,轻的可能还能继续在岗位上工作,重的比如残疾等情况,可能就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那么,在这种员工遭受工伤的情况下,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详情参考下文。 一、工伤后单位有权调岗吗 ...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医疗事故中因为赔偿而发生的纠纷比较多,而当事人具体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解决就显得很重要。实践中,大部分的人都是会就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在书写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的时候却不知道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医疗事故赔偿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


·非法行医罪罚款是怎么规定
      非法行医罪罚款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没有医生职业资格却擅自为他人看病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行为人不仅会被判处刑罚,还会被处以相关数额的罚款。那你知道非法行医罪的罚款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来跟你聊聊非法行医罪的罚款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罪的...


·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
      当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就受到伤害程度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这时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可以选择,那么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我们整理了两者的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鉴定的性质不同 医疗鉴定属于行政鉴定;司法鉴定属于民事鉴定。 二、鉴定的目...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对于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此时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犯罪,那么后果就是很严重的了。但是具体来说,究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
      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医疗纠纷发生后,很多人都知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但是当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超过了医疗机构承担能力时,这时该怎么解决呢,是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医疗机构法人承担责任吗1、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


·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老百姓到医院看病,都希望得到有效的治疗。而有些医院管理存在问题,医护人员水平有限,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按照医疗责任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可以分为四个级别,严重程度从一级到四级逐次降低。对应的赔偿也不一样,那么四级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


·医疗事故责任是不是无过错责任
      医疗事故责任是不是无过错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有什么? 1、《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手术并发症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要,一般来说手术对周围的组织损伤是比较难完全避免的。如果伤的是与手术部位无关的地方经法医鉴定确认后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如果是靠近手术部位那叫做难免式损伤,就是手术中比较难避免的情况,所以手术前都要签同意书,就是尽量避免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