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朋友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近几年,国民法律意识和合约意识不断增强,已经逐渐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具体实际中,有些男女双方会在开始交往、确定恋人关系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事先就彼此觉得重要的事项进行约法三章,那么,男女朋友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呢?
  
  男方:
  
  女方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截止(如双方表现较好,此协议致死生效,日期顺延。)
  
  一、合同期内双方的权利:
  
  1、彼此双方有权利要求对方(在方便的前提下)陪自己逛街购物看电影等活动。
  
  2、彼此有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电话短信聊天交流,但由于单方当时不能及时回复,应道歉并说出理由,如当天没有回复,则视为主动放弃对方。
  
  3、男女关系期间,男女双方要对彼此的痛苦进行分担,对以前的创伤进行鼓励安慰。以达到这段感情的最佳状态。
  
  4、有权监督对方不做出非法乱纪的事,并提出警告,警告两次后,若对方执迷不悟,可主动放弃对方。
  
  5、双方其一方生病或者不舒服的情况下,不管任何时间,没有任何借口的看望和关心。
  
  6、双方有必要了解对方的喜好和厌恶,并尽其所能满足对方要求。
  
  7、双方不许小肚鸡肠,有想法说出来,不要猜疑。对于主动提问的不能不回答,也不可以善意欺骗。
  
  8、对以往的经历主动交代的,一概不能追究,不能影响感情。对事后了解的,如不能接受的可终止合同。
  
  9、如双方分手后仍有做朋友的义务。
  
  10、关于工作问题,双方哪一方有时间,尽可能的分担及指导对方工作。对自己知道的不能藏私,要教导对方,另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提出不学习和认知。
  
  11、男女双方有自己的自由权,但是各自行事自觉,任何事情可由双方商量决定,如不想商量可以自己决定,但一方行为或精神出轨,则此合同完全终止。
  
  12、如双方中任何一方找到真正的爱人后,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不能以任何借口对对方纠缠,立刻终止合同。
  
  13、每逢周日男方必须与女方相聚,同享家的宁静。
  
  14、如男方与女方在一起时,女方可要求男方不可玩游戏,不可抽烟,男方必须按其执行,不得违抗!反之合同终止。
  
  二、合同期内双方的义务:
  
  1、彼此双方有义务保护对方的人身安全以及名誉问题。
  
  2、有义务进行有效的心灵的沟通和幸福快乐的分享。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附: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制定,此条款不是最终条款,如需增加条款另加附件补充,男女方一式两份。
  
  对双方共同进行的日常生活、精神生活、情感生活,包括在工作学习上相互帮助,又保持相对自由等等方面的权利进行了约定,同时,又对保障双方安全、名誉及加强沟通、保持快乐的义务进行了规定。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结婚一个月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有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目前我国实行的生育政策是二孩政策,国家是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但一对夫妻也只能生育两个孩子,超出计划外生育的,仍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实践中存在再婚夫妻各自已有孩子或其中一方有孩子的情况,那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怎样的? 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再婚生育新政策是...


·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
      诉讼离婚中,法官在作出判决之前,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有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调解离婚的情况,此时法官要作出一份离婚调解书,将调解离婚的内容做一个约定、说明。但是这个法院离婚调解书怎么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法院离婚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调解的) ( )民 字第 号 ...


·离婚后探望孩子好吗?
      离婚后探望孩子好吗,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依法享有探视权,探视方式可以双方协商,探视权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主,如果探视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可以多次探视,如果孩子明确指出不想探视,探视给孩子造成伤害,应当取消探视权。 父母离婚后,怎么探望对孩子,双方可以...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 一、离婚案件起诉地点的要求 (一)一般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结婚协议书有效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如何第一种观点认为该结婚协议书有效。理由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


·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


·一、结婚两年准备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结婚两年准备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


·陕西省离婚儿女抚养费标准
      离婚的夫妻越来越多,不少家庭因离婚而变得不和谐了,但是到了离婚这一步了也不会选择回头。不能因为离婚而损害孩子的基本的生活,必须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陕西省出台的陕西省离婚儿女抚养费标准为陕西的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提供了指导,所有的离婚夫妻必须按照规定来确定抚养费,确保孩子的利益不受损。...


·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付 离婚抚养费要怎么给
      一、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付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


·结婚后办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结婚后办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3)有关的财产证明;(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1、再婚者。多数再婚者再婚前都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