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是两个不可避免的焦点问题。尤其是目前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形,房产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注的重点,房产涉及到双方的巨大利益。那么,诉讼中的离婚房产分割房能买吗?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三、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如果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已经确定房产归属,那么其是有权利对该房产随意处置的。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共同财产,并且在离婚时并没有确定归属权。那么其无权进行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通过以上我们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出诉讼中的离婚房产分割房能买吗的答案。简单来说,如果离婚双方都不主张房屋的所有权,法院会根据离婚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然后将拍卖款分割,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房能买吗的答案是肯定的。如果还有其它疑问,欢迎咨询在线律师。
  
  
  


·签署的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
      签署的离婚协议复婚了还有效吗?离婚协议复婚了部分有效,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二、复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又...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半年能否作为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半年能否作为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规定:分居满2年且感情破裂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不能判定为自动离婚,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协议离婚才可离婚。分居即是指: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导致分居,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造成分居。我国现行的《婚姻法》颁布于19...


·离婚了前夫老纠缠怎么办?
      一、离婚了前夫老纠缠怎么办 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案: 1、先找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


·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
      一般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都会规定孩子的探视权,而这也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问题之一,否则日后就有可能产生纠纷。而在实际的履行中,经常会出现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情形。那么,离婚后一方不给探视孩子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


·没结婚不退彩礼要承担责任吗?
      没结婚不退彩礼要承担责任吗? 悔婚的情况对我们今天来说并不陌生。每个人都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和谁结婚属于个人自由,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许多准夫妇在订婚时会要求给女方支付彩礼。如果一方悔婚了,他们通常需要退还彩礼。一方如果悔婚还拒绝退还彩礼的可以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没结婚...


·离婚后迁户口可以不登记为离婚吗
      不可以,离婚后户口本上必须要有变更。夫妻之间离婚,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关于户口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人人都是平等的,即使在结婚之后,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的对他人实施家暴行为。而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来讲,此时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应对,才能保护自身利益。要是选择离婚的话,就要知道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是都会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肯定就无法协议离婚的,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


·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计生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应该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年度收入,以此作为计算的基数。一般来说,当事人收到征收通知书后,就应该及时处理社会抚养费。那么,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意义是什么?可以合法的获得子女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


·一般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是指因违反法定的要件而使婚姻自始无效。但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如重婚、近亲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等都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人们违反此规定而结成的婚姻关系是被视为无效的,会引起诸多的法律后果的。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 《中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