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公司收购的时候,在我国的公司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收购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重要的决定,所以收购合同的内容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只要收购是合法的,合同都的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可以违约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一、收购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1、 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但是协商往往难以达成,并且协商达成的协商只是新的一种合同,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容易反悔。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 、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一裁终局的特定,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仲裁较诉讼比较有效率。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公司资产收购合同范本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 资产范围(附清单);
  
  2、 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 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过渡期条款:
  
  1、 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 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 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4、 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
  
  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
  
  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违约责任
  
  (七)生效条件
  
  收购方:
  
  被收购方:
  
  年 月 日
  
  收购合同如果发生了什么合同纠纷的话,可以解决的途径主要有协商、诉讼、调解等。当然,对于双方来说,肯定第一步进行协商是可取的。收购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既然决定了,最好不要因为什么小的问题影响了公司收购。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合同解除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当很多人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内容时就会选择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分类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解答,请仔细阅读。? ? 一、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


·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违约方能否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权属于履行合同的一方。 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重...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
      订立买卖合同须注意什么? 经济合同的签订十分重要,最好熟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然后再行签订。现将签订合同须注意的事项罗列如下: 买卖和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


·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融资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融资居间合同就是居间人介绍其他双方达成融资合同(融资就是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


·雇佣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雇佣合同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类合同,但是很多人对其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很多人都问过我们,雇佣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了,雇佣合同的特征又是怎样的? 一、雇佣合同法律怎么规定的 雇佣合同,我国法律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但是,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明确规定,例如《法国...


·旅游合同纠纷法律关系是什么?
      旅游合同纠纷法律关系是什么? 一、旅游合同纠纷法律关系是什么? 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 1、主体:参加合同关系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是什么
      定金合同生效的六大条件是什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根...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怎么赔偿?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怎么赔偿? 如果仍然在仲裁时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还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
      合同成立的最低要求是怎样的合同主要条款不全是否会导致合同不成立,这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个方面的条款...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