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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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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房屋是一个价值比较高的不动产,不动产的所属是以登记为主的的。所以在转移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那么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如何办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房屋所有权人变更登记如何办理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 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二) 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房屋所有权证;
  
  4.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 其他必要材料。
  
  (三) 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 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 房屋所有权证;
  
  5. 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6.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7.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8. 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9.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10. 其他必要材料。
  
  (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
  
  5. 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6.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
  
  7.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8.其他必要材料。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直接上到1楼办证大厅,这里是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国土规划分局窗口、地税局契税窗口以及银行窗口。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
  
  三.办事时限
  
  1.法定时限: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名称变更登记、坐落变更登记,7个工作日;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20个工作日。
  
  四.收费项目
  
  1.住房登记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2.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3.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登记费减半收取。
  
  一般情况下,办理变更登记直接把需要的资料准备好然后到相关窗口办理即可。在不同的地区办理的方式可能会存在着差异,但是具体的办理流程是差不多的。如果还有疑问,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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