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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怎么向法院起诉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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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即使双方离婚了,也不应该对孩子不管不问。按照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要按照一定标准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如果其拒绝履行义务,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那么,一方怎么向法院起诉抚养费?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怎么向法院起诉抚养费?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具体程序如下: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二、抚养费的金额如何确定?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三、哪些情况下抚养费可以减少?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告诉了您离婚一方怎么向法院起诉抚养费。一般来说,抚养费都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在发起诉讼之前,要写一份争取抚养费的起诉书,并准备好离婚协议、离婚证及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法院受理后,会择机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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