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未婚先孕的孩子在法律上来讲,和结婚后生的孩子享受的待遇是同等的。在抚养权的判定上,司法部门是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对是否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确定孩子归属。但对于未婚先孕的情况,根据孩子的年龄又有一些不同,那么在新婚夜的规定上有怎样的规定呢,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接下来,我们根据新婚姻法整理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是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一起生活。一、把握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抚养权的归属主要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父母的工作情况、经济条件、离婚前谁带孩子比较多、父母的教育程度、品德状况、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情况等等。二、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如孩子刚出生尚在哺乳期的,一般由母亲抚养较为合适。如果孩子已过10周岁的,就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了。法院在开庭时一般也会征求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并记入到庭审记录中,作为抚养权纠纷处理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有时男女双方因各种原因都不愿意抚养孩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呢?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婚生子,则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有一方来直接抚养孩子,否则婚是离不掉的。如果是非婚生子,直接抚养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则要起诉法院要求孩子归对方所抚养,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归谁,就要看双方的条件谁更适合孩子的成长了。在抚养权确定的情况下,您比较关心的可能是抚养费了!抚养费应该支付多少?如何支付呢?一、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不直接抚养一方月收入的20%-30%,但这不是绝对的。主要还是看孩子的实际需要。以上海为例,抚养费一般在每月1000—2000元之间是比较合理的。二、抚养费的内容里一般已包含了教育费和医药费。如没有特别提出的话,法院不会将教育费和医药费另算。因此在起诉要求抚养费的时候,不仅要写清楚具体要求的抚养费,还要特别注明教育和医疗费用应当在该等费用具体发生后由双方各半承担。三、抚养费的支付,一般的做法是按月支付,也可按一季度或者一年度支付。当然你也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这主要看双方如何协商。综合上面的介绍,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但在法律上,未婚生育的孩子和结婚后的孩子都是受到法律上的同等对待。而父母则是需要对法律规定的负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 一、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费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离婚...


·南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福建南安当地的政府对于超生的家庭仍然是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需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肯定相关的工作人员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是不得高于当地政府制定的征收标准的。但是对于确实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也有必要了解一下南安社会抚养...


·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应该是由子女还是父母一方作为原告起诉支付抚养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1、如果是父母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对方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则对方构成违约,应该由父母一方为原告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2、如果抚养费问题未经父母双方协...


·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
      离婚起诉状财产清单需要列出来吗?需要列出来;列的清单有共有四大项,其中第一项存款最好明确有多少存款,存放在何处。第二项,住房应归谁所有,得取决于住房的性质。如果该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主张归你所 有,那你得补偿对方一定的金额。第三项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自然归个人,没必要列。而且这一...


·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怎样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有个人的也有共同的,很多人认为只要结婚后的财产就是共同财产,这是片面的。那么什么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我们对共同财产进行界定,究竟夫妻如何认定共同财产?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或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


·法院判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判不予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社会减免抚养费申请书可以写吗? 一般不可以减免,一次性交纳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


·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
      成为正式的夫妻,需要根据我国的规定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此时有程序要求,那么您知道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吗?而要是在异地结婚的话,户口又该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的程序怎么办理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


·先提出离婚的有什么责任
      先提出离婚的有什么责任离婚跟谁先提出没有任何关系。有过错方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且这里的过错要求是《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情形,一般生活中人们普遍认为的过错,可能并不属于法定过错情形,那即使提出了离婚,也不会需要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二、离婚过错方赔偿的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


·关于彩礼返还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必须协商或诉讼判决的关键性问题,除了极少数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情况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选择孩子随其中一方生活抚养,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但在实际中,有时由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远好于对方或其他原因,抚养方放弃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要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