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生活当中,您经常说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父亲对孩子的爱就有所减少。有些时候父爱和母爱的表现总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离婚的时候,当真正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时候,肯定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想放弃。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可以变更,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二、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重新争取抚养权是完全可以的。不管当时是协议离婚或者是法院判决离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谁,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条件下,法院都会支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不过如果没有什么正当理由的话,也不会轻易给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离婚男方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规定
      国家机关难免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给公民带来人身安全和财产的损害,法律也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赔偿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自身权益受到国家带来的损害时可以申请赔偿,那么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国家赔偿法院如何受理流程: (一)受...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


·一、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哪些因素?
      一、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时要考虑哪些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给女方送彩礼的,这个在每个地方都是一种风俗习惯的,而且各地都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都是不少的,从意义上说像是一种契约的,在结婚登记前可以作为一种承诺的形式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结婚彩礼的法律法规的。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结婚彩礼的问题,只是民间的一种风俗习惯的...


·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吸毒的,这属于恶习,要是一直不戒掉的话,肯定是会对婚姻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那此时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如果对方吸毒可以起诉离婚,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管辖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具体来说对方吸毒如何提起离婚诉讼?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对方吸毒能起诉离婚吗 对方吸毒能起...


·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一、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抚养权的设定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起到应有的监护义务,如果需要变更,可以起诉,如果强行把孩子,肯定不利于孩子的培养,肯定违反法律,但是达到什么程度就不好说了,你可以报警,不过我认为,孩子永远是双方孩子,应...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具备包括婚姻关系在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开庭?
      公民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后,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结婚、选择结婚对象,在结婚后,若出现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形,是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若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存在争议,可以在委托律师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格局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开庭? ...


·小三怀孕了属于事实婚姻吗?
      小三怀孕了属于事实婚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方与小三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无论是否生下孩子,都会构成事实的婚姻,可以按重婚罪进行处理。如果只是出轨行为,并没有按夫妻名义居住的,便不会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我们发现针对不同的家庭,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计算出来的子女的抚养费数额是不一样的,这主要是因为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不同。而关于抚养费的数额法律中无法作出统一规定,需要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具体计算。那么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影响抚养费的具体因素有哪些 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