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判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作用数量稀少,部分价值高、作用范围广。大多数难以再生或成熟周期长,故应重点保护。物种名称被收录在专有名录中,对保护植物非法采伐、盗挖、毁坏也属于违法行为,按不同罪名论处,均属于刑事犯罪。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判多久?以下是法规和量刑标准:
  
  一、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概念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取消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刑法第344条),是指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于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为依法惩处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 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 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 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 木死亡三株以上的;2、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3、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八条 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 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犯此罪的,一般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由于树木、林木的制品范围广、成熟周期更长、更加珍贵,还可能具有历史意义,故情节严重条件为致死植物为三株和二立方米以上树木、组织他人犯罪等等。有法律纠纷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吗?
      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人们通常会选择离婚作为最后的结局。而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如果在夫妻感情破裂后,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吗?而且这种情况下往往伴随着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起诉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


·丈夫出轨小三孩子有抚养费吗
      丈夫在没有和妻子离婚的情况下在外面找其他女人,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第三者怀孕并生下孩子向丈夫索要孩子抚养费,很多人对小三孩子有抚养费吗这个问题都存在疑惑,那么小三孩子有抚养费吗?有的话抚养费数额是多少?在这里,我们为您解答。一、小三孩子有抚养费吗? ?是需要给小三孩子抚养费的...


·离婚案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在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之后,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此时离婚案可以上诉吗?如果不允许当事人上诉的话,通常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判决结果就会生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离婚案可以上诉吗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一、婚内出轨了怎么办 法院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


·如何更改离婚抚养费,更改离婚抚养费有哪些条件?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都不能疏忽对孩子的管教,而且还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而抚养费也都是根据父母离婚时,孩子所需的费用和支付者的经济能力而确定的。但是社会在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和消费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孩子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那么,如何更改离...


·离婚时双方的其他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双方的其他财产怎么分配?按共同的财产来进行分配。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从家庭共有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离婚时,应进行分家析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


·单方如何起诉离婚?
      大多数的人都认为离婚是两个人的事,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若一方选择逃避,就会形成僵局,为了解决问题,我国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单方面起诉离婚。那我国法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单方面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单方起诉离婚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


·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吗?
      一、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吗? 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诉讼离婚需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1...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