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明确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根据该规定,显然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应当是出借人住所地,因此,民间借贷合同争议管辖地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情形下,出借人住所地依法取得了当然的管辖权。
  
  二、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1,《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2,《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3,《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鲁高法函〔1993〕44号《关于如何确定礁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5,《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1992年8月12日 司发通〔1992〕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借贷活动日益增多。民间借贷对于缓解国家借贷资 金不足的矛盾,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高利贷、纠纷多等问题。为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制止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的需求,公证机关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当事人的要求,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就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
  
  (2)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3)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过去司法部的有关规定与此相抵触的,按本《意见》执行。
  
  打官司一定要选对管辖法院,不然法院会以没有管辖权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因此,根据我国规定,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为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要是你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企业融资贷款多少
      企业融资贷款多少利率?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和资金打交道,目前企业融资的渠道也比较多,其中银行贷款是最传统也是最主要的一个。对于企业而言,非常关心贷款的额度及利率,毕竟这个影响到资金的使用成本。那么企业融资贷款多少利率?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企业融资贷款多...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债权人如何申请参与分配多个债务人的债权? 1、债权人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根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公司债券在哪里发行,有何要求?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地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


·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贷酒席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双方需要为了这样的一种债务来共同的承担偿还的责任,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


·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债务债权关系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关系,其实本来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时代不一样了,现在的债务债权的关系好像有点本末倒置了,有些时候,债务人比债权人还牛,就是拖着不还,这在某种程度上就破坏了债务债权关系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债权债务关系...


·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中,面对各种诱惑,您往往会经不住诱惑,这也就是导致非法集资屡屡得逞的原因。尽管如此,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压确从未停止。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有一种吸收您金钱的方式叫做非法吸收存款。虽然俩者都是吸收群众的资金,但是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对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


·欠钱不还发信息打电话不回怎么办
      直接起诉,通过诉讼途径得到自己应得的欠款和利息。但在起诉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欠条,知道债务人的详细的身份和家庭住址。因为在债务人拒不还款时,起诉到法院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前提是债务人名下有可执行的财产,所以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要享有自己的权益时,在...


·法律规定小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规定小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不还起诉处理方法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


·婚前无借条离婚后还可以要回吗?
      婚前无借条离婚后还可以要回吗? 一、婚前无借条离婚后还可以要回吗? 只要有合法的证据,而且诉讼时效也没有过的话,那么是可以要回的。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 (1)借钱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全文是什么
      因为网络借贷而引发的社会争议已经不断升级,因为目前我国也并没有将网络借贷的监管责任列属于金融机构。所以导致在网络借贷这一行业当中发生了形形色色的犯罪现象,网络借贷绝对不应该成为游走于我国法律当中的缺乏监管的一个产业链条。所以,近日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全文,对监管网络借贷...


·有人欠钱不还耍无赖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耍无赖怎么办?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2)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3)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