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什么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原则上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法定的义务,当然这一般针对亲生父母子女之间。因此,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也是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支付抚养费。但有些情况下却可以不知抚养费,那究竟离婚什么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
  二、离婚什么情况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一)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撕破脸皮,告上法庭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虽然原则上说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但要是父母一方却是不具有抚养的能力,那也是可以特殊进行处理,即适当的减免抚养费数额。
  
  
  


·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
      针对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国家考虑到单亲家庭制定了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体的抚养费会由双方协商制定或者由法院判决,一般都是根据未抚养方的经济能力来制定的,如果规定支付的抚养太高就需要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标准,那么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降低孩...


·离婚损害赔偿之请求权的基础及构成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之请求权的基础及构成有哪些 损害赔偿系民法之核心,损害赔偿之发生有基于侵权行为的,亦有基于法律行为的。就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而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根据婚姻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下,...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协议中有经济赔偿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男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民族:汉,现居住××市××区××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在实际中,申请抚养事实公证是需要提供很多相关的材料的。如果在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时候,没有将所需的材料准备齐全,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公证的失败。这样不仅浪费时间,还耽误了进程。针对这一内容,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事实抚养公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事实抚养公证所...


·向非国家公务员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向非国家公务员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像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


·什么算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算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一、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


·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其实对于社会抚养费,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超生罚款的,本质说社会抚养费是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我国公民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只要超生,肯定是要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都不一样。所以有些公民就十分的好奇,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一、我国征收社...


·一、父母离婚财产小孩怎么处理?
      一、父母离婚财产小孩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该怎么办
      有的时候离婚可能仅仅是夫妻中一方的想法,而此时另一方其实是不愿意离婚的。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要是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的话,这时又应该怎么处理呢?现在,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男方联系不到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


·离婚一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么?
      离婚一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么?不一定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并没有强制,婚姻生活中的离婚冷静期是在议案、搜集建议的环节,并沒有法律,因而它是沒有强制的,将来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会执行也必须依据具体情况来剖析。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