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的量刑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得判缓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寻衅滋事行为属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行为人只要有四种情形之一的,那么就会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那么我国法律对寻衅滋事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寻衅滋事的量刑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二、寻衅滋事罪不得缓刑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阅读完上述内容,相信您已经知道寻衅滋事涉嫌构成犯罪的,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吧,需要注意的是,寻衅滋事犯罪满足缓刑条件的,也是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担任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是: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7、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8、代理申诉、控告权...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归哪管辖?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归哪管辖?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或者是被帮助的犯罪分子管辖法院管辖,并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属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管辖。如果在知道某个公民是某项罪名的实行者而且确定其有面临处罚的情况时还选择要帮助他逃脱处罚就是严重的犯罪,如果被确定属于这个罪行就需要经过检察院的...


·被判行政拘留当天算吗?
      被判行政拘留当天算吗?1、行政拘留从当天算起,过晚上12点算1天2、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24小时算1天。3、举个例子说明:某人被行政拘留1天,下午6点进去,那么过了12点就可以释放;某人被刑事拘留1天,下午6点宣布,那么到第二天下午6点释放二、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


·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国法律对资金的运用何种情况下是合法的,何种情况下是违法的作出了规定。资金的运用也不是随意可以乱用的,如果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用资金,就会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那么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概念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方面的内容方便您查看。 一、违法运用资金罪的概念 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


·2023年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认定?
      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贪污罪如何认定?一、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383条规定了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即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拘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拘吗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拘吗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拘留。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 负有执行人...


·销赃罪退赃怎么量刑
      已退赃会酌情减刑,具体视情况而定。若情节较轻,则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础上减轻处罚;若情节较重,则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减轻处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


·刑事诉讼法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的过程中,如果有必要的话司法机关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措施,但拘传也是不能随意采取的,此时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才可以,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那究竟刑事诉讼法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诉讼法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
      刑事审判的任务是什么?刑事审判的任务具体如下:1、审查判断证据与犯罪事实。控方向法院提起指控,就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刑事审判的任务也是内容之一就是审查并判断控方提出的证据、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为被告人所为,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刑事审判的这一任务体现在判决书必须对控方指控的犯...


·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


·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对于盗窃犯罪其实也是有可能存在团伙犯罪的,而此时就要区分不同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身份作用了。不过不管是否构成团伙犯罪,就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来看其实都是一样的。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团伙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