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个人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个人工伤的鉴定是需要单位证明的,工伤鉴定需要提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个人的工伤鉴定是需要提供单位证明的,如没有单位证明是申请不了工伤鉴定的。
  
  
  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鉴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社保部门可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进行调查核实: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制作笔录;采用记录、复印、录音、录像等方式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社保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或者医疗机构拒绝提供或者未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明材料的,由社保或卫生部门责令改正,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单位证明吗?工伤鉴定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在工伤鉴定的过程中还需要用人单位的证明。个人申请工伤鉴定一般是申请不了的,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申请表、用人单位证明及相关的材料,缺少其中之一工伤鉴定部门是不会受理的。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工伤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 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资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在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那么,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应该怎么撰写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一、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 ? 兹有_____...


·被辞退员工不享受绩效奖金规定是什么
      被辞退员工不享受绩效奖金规定是什么?被辞退员工是可以享受到绩效奖金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


·劳动合同能付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能付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是可以付约定违约金的;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


·用人单位能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约,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没有注明工资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对薪资待遇未约定...


·新婚姻法如何规定工资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新《民法典》如何规定工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一、公司并购的不同类型对员工的影响 不同企业之间,由于所有制、地域、传统、行业和历史之间存在的差异,导致企业文化具有很强的个性,相互之间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性。不同的并购,人事调整的处理导向是不一样的。 1、强势吸纳式并购: 被并购企业的改造意愿和...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特别提醒: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劳动者可自用工之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 2、对劳动者年龄的审查。 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禁止用人单...


·外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
      如今,豆腐渣工程的建筑问题层出不穷,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实在令人堪忧,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对建筑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而其中,外墙工程质量是主要检查对象,那么,外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有哪些呢?以下就是外墙工程质量的评定验收标准。第一,墙体表面要保持光洁平整,至多偏差3毫米,可用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