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许多老百姓都住上了新房子、搬进了新小区、享受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但在具体实际中,有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形同虚设,服务不到位、管理较落后、人员素质低等问题时有发生,而物业管理合同则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发生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那么,作为公司方,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呢?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合同签订程序。(1)合同的评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组织物管部、保安部、工程部、财务室对管理合同进行评审。物管部、保安部根据现行物业管理的各项法规、条例及公司现有的资源能力对委托方在治安、消防安全、清洁卫生、绿化、信件收发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进行评审并记录,提出满足委托方要求应增加的资源。 工程部根据现行的各项有条例及公司现有的资源能力对委托方在设备保养运行维修的要求进行评审并记录,提出需要增加的资源。财务室根据物业管理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物业的各项收支费标准,零星维修服务收费等方面进行评审并记录存档。物管部根据有关的劳动法规要求和公司管理的需要,对人力资源方面进行评审,并记录。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的筹备小组根据各部门合同评审记录、编制物业管理方案,修订标准合同,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提交法律顾问咨询,然后根据法律顾问的意见修改后再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形成合同草案。(2)合同的磋商。筹备小组制定合同计划,并与委托方联系约定时间进行磋商。合同的磋商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组织,有需要时可安排各部门代表及法律顾问参加。筹备小组对合同的磋商形成备忘录。内容包括讨论的情况和修改的意见。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合同需继续磋商的,由筹备小组联系,直至委托方达成一致意见,现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形成正式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合同文本。(3)合同的签订与公证。筹备小组联系合同双方举行签署仪式,合同由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与委托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法律顾问认为需要办理公证的,由筹备小组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签署后正本由物管部专人保管,副本交财务部、工程部部门保管。筹备小组根据正式签订的合同修订《物业管理方案》。(4 ) 收费标准。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方案、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编制业主公约及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并评定公司具有满足规定要求的能力。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综上所述,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流程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工作目的、适用条件、管理依据,以及各部门在审核合同中的具体职责,其次,在公司相关领导组织下,各部门按分工对合同进行审查,由公司领导汇总确定后先形成草案,合同双方经磋商达成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之后双方完成合同签订并进行公证。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做为贸易公司的销售员,当客户采购商品的时候,会和客户签署一份购销合同,确定双方达成买卖关系。没有特殊情况,双方都不得违约,如果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是要支付违约金的。那么客户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来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一、客户单...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包括哪些《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


·租柜台签合同生效吗
      租柜台签合同生效吗?租柜台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租柜台签合同生效吗 租柜台签合同生效,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如下: 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
      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一、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怎么处理 出现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的情况的通常处理方法: 1、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违约方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违约方不...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合同履行中的抵销权属抗辩权吗? 抵销权是指在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时,一方可以以自己先到期的债权抵销对方对自己享有的未到期或者已到期的债权。从法学理论上来说,抵销权的性质是什么,亦即抵销权属抗辩权吗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抵销权...


·图书出版合同是否缴印花税?
      图书出版合同是否缴印花税? 一、印花税征税范围的规定 图书出版社合同需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但是在合同签订当中的电话订货内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


·租赁变更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租赁变更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租赁变更合同申请书 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本文为您提供一份租赁合同变更申请书的范本,希望能帮助您更了解合同变更知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及损失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法关于违约金及损失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及损失规定是: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传真合同纠纷诉讼如何举证
      当事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而与对方当事人打官司,证据都是决定着官司成败的关键,在合同纠纷诉讼中亦不例外。具体来说,合同纠纷诉讼证据有哪些呢?如果是因传真合同的效力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对于传真合同纠纷诉讼如何举证才有利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合同纠...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变更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对部分合同的内容和款项进行修改和增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合同变更的公正性,您应该了解合同变更的各项因素也就变得越来越有必重要,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说下合同变更的途径是什么:一、关于合同变更的几种类型(一)在法律的基础上直接规定变更...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的时候都要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实际生活中,有些房东会因为各种原因中断租赁合同,造成合同违约。通常房屋租赁合同中会约定违约金比例和赔偿范围。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本文就这些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具体解释一下。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