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要进行工伤鉴定武汉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鉴定想必您应该都不陌生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那些发生过工伤的人应该是都进行过工伤的鉴定,但是实际上许多人都不知道工伤鉴定的流程以及如果要进行工伤鉴定武汉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果要进行工伤鉴定武汉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找家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评定,将得不到保险公司认可。湖北省34家保险分公司与武汉9家法医司法鉴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这9家伤残鉴定机构具体名单以及武汉市工伤鉴定处位置为:
  
  湖北同济法医学鉴定中心
  
  武汉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
  
  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
  
  湖北新华法医司法鉴定所
  
  武汉爱民法医司法鉴定所
  
  武汉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所
  
  湖北诚信司法鉴定所
  
  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第三条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四条 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 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 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第六条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第七条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第八条 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一件事情,工伤的鉴定在整个工伤赔偿的范围里是非常重要的,因为鉴定意味着能否得到工伤的赔偿。其次,就是武汉市工伤鉴定具体在什么地方,我们也给您列举出来了,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下律师。
  
  
  
  


·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
      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 一、企业辞退员工是劳动法第几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存在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的在生效后该怎么解决?
      存在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的在生效后该怎么解决?要实现对生效仲裁的救济,法律上可从两种途径着手: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有哪些?
      目前,毕业的大学生逐渐增多,再加上往届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成为一大难题,那么在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来说,劳动合同时毕业生的保护伞,可以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毕业生需要正确理解...


·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有哪些? 在长达四五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每个劳动者都会因为生病、结婚、生育等各种各样的事情需要请假。事实上,请假的权利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尊重的保障。每个单位可能都会有自己的假期安排制度,但是都不能超越《劳动法》的框架。那么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有哪...


·被辞退后加班费还能讨回吗
      被辞退后还可以要加班费的。在职期间加班的话,单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加班费,如果在辞职后还没有支付的话,可以持加班记录等实际证据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如果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去当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
      劳动争议调解30日内结案是合法的吗在现代社会中企业和劳动人之间的雇佣关系难免会不和谐,当企业和劳动人中间,由于保险、薪酬、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和矛盾时,由第三方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那么这个调解周期有多长呢?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30日...


·脚趾骨折工伤伤残评定为几级?
      脚趾骨折工伤伤残评定为几级? 根据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标准,应当认定十级伤残。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建议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二、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步骤是什么? 1、申请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


·上海工伤认定书办理流程
      上海工伤认定书办理流程 1、先找到所在地的的劳动保障局,然后找到工伤科 2、 劳动局会给你进行鉴定。 3、然后就可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拿到认定书了。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大型工程中不允许有任何的质量问题出现,因为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就会造成整个工程出现严重的事故,进而导致人员伤亡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有着一定的标准,那水运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