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离婚后小孩2岁归谁抚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离婚后小孩2岁归谁抚养
  在生活当中,其实诉讼离婚往往会浪费双方大量的时间,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针对一些比较重要的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只能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了。其中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相信对夫妻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离婚后小孩2岁归谁抚养?
  
  一、在我国离婚后小孩2岁归谁抚养?
  
  根据法律的规定,0-2岁儿童原则上抚养权归母亲,2-10岁儿童原则上双方谁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抚养权就归谁,10岁以上儿童需听取儿童自己的意见。女孩一般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大。一般两个孩子的情况下一人一个的可能性更大。此外还要参考孩子是否跟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生活等情况。
  
  二、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三、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我们可以看出,离婚的时候,如果小孩是两岁的话,那么针对于这种情况,基本上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会比较大。因为毕竟两岁的孩子还年纪尚小,法院也是想尽量给孩子争取一个好的成长环境。除了法院的判决以外,孩子个人的意见也应该受到您的尊重。
  
  
  
  


·婚外情各种表现形式的法律责任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 一是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二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都有什么?
      一、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都有什么   离婚无过错方要求赔偿的情形都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投入,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那么问题来了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今天给您介绍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概念简述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


·抚养费起诉补充证据可以吗?
      一、抚养费起诉补充证据可以吗? 抚养费起诉后补充证据是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


·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
      近年来,我国城市居民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有孩子的夫妻,在感情破裂后也选择离婚来结束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可以双方协商确定,或者通过诉讼解决。那么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回答。 一、离婚南昌抚养费多少钱? 根据...


·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
      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原告或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当然即使在一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官也是需要对离婚案件作出处理的。但法律中同时允许被告可以不出庭支持诉讼,那到底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被告什么时候可以不出庭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


·离婚后发现财产未分割是否可以再次诉讼?
      离婚后发现财产未分割是否可以再次诉讼?离婚后发现财产未分割是可以再次诉讼,离婚后财产未分割的情况的相关规定是:从法律上来说,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葛,最好在离婚时通过协商或者是起诉的方式将...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无效婚姻有哪几种形式 无效婚姻是指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大量存在,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仍然十分突出。 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


·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而消灭,当然这建立在亲生父母子女之间。而此时一方实际获得了抚养权之后,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


·在我国结婚一天可以离婚吗
      男女双方在结婚的时候,如果选择的结婚对象不够谨慎的话,那么就很难保证婚后会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如果说结婚一天就要选择离婚,我们个人认为这种形式的婚姻是非常不正常的。婚姻不是儿戏,结婚一天就离婚听起来都觉得有一些不可思议。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结婚一天可以离婚吗? 一、在我国结...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哪里可以再次申诉吗?
      离婚财产判决后去哪里可以再次申诉吗? “一事不再理”是起诉讼的一个重要规则,对于同一事项,法院不会进行第二次审理。但这不表明离婚案件判决之后就绝对不能再起诉了,出现以下情况,您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1、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如果离婚判决对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作处理,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