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久下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生活当中,如果受伤职工决定要为自己的工伤做伤残等级鉴定的话,那么工伤鉴定其实将会是一个比较繁琐的过程。除了自己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以外,进行鉴定的时候,司法鉴定机构也需要相应的时间才能做出一定的结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久下来?
  
  
  一、在我国工伤鉴定书要多久下来?
  
  1、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我们可以看出来,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需要在60天之内完成,如果完成工伤鉴定以后,用人单位应该在30天之内对受伤职工进行赔偿。对于职工本人来说,一定要及时的申请工伤鉴定,或者说在准备材料的时候尽量准备齐全,这样才能节省工伤鉴定的时间。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应当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劳动关系认定过程对劳动关系的...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许多项目的建设都会涉及到房屋的拆除。房屋拆除由专业的公司承包,在施工前,施工方会制定一份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制定房屋拆除计划,同时为了保证房屋拆除的质量,要制定一系列的质量保证措施。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一、房屋拆除工...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同样,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


·饭店雇佣童工罚款多少?
      饭店雇佣童工罚款多少?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


·仲裁追讨加班工资有效期是多久?
      仲裁追讨加班工资有效期是多久?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


·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合理的吗?
      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合理的吗?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岗位综合考虑,或与劳动者进行友好地协商,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做法是否即是合理或不合理的。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根据规定,由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最新女职工退休年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新女职工退休年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国最近新颁布了职工退休年龄,新的法律法规已经开始适用,这次新规最大变动是女职工退休年龄的变化,那么最新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女职工退休年龄的最新规定的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据相关报告建议,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


·加班工资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吗?
      加班工资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吗?加班工资不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当中,《劳动法》72条规定用人单位是和劳动者必须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而双方参加的社会保险的基数是根据月工资的来进行一个计算的,并不包括加班工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


·成都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种类有哪些?
      成都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种类有哪些?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3、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