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融资是公司必不可少的必经的一条路,根据相关的规定融资必须由专业的经融机构作出规划,同时对于准备融资的公司需要准备好提交的材料,因为待审核材料是相关投资机构的主要判断依据,所以审核的材料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那么对于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的问题,需要从其最根本的定义出发。
  一、上市公司融资的定义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内源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源融资来解决。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银行贷款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体现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而贷款除非债券化,否则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成本较低,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同时可以保证股本对公司的控制权。但与银行贷款有着类似的缺点,即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多,且融资规模有限。对于融入资金的公司来说,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有相似的特点,一般把二者统称为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如:股票属公司的永久性资本,不需要偿还,也不必负担固定的利息费用,从而大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由于预期收益高,易于转让,因而容易吸收社会资本等等。但股权融资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发行费用高、易分散股权等。
  二、公司上市如何融资
  融资一般是经过证监会批准,通过券商融资。券商负责发行新股,新股的申购的资金即为融资的资金。被扣除发行成本后打到上市公司账户上。发行的股票价格一般按照原来的企业业绩而定,原股本每股收益大,同样的市盈率就可以享受高溢价,即较高的股价,上市公司发行的价格高了自己当然有好处。融资需要有一定的比例不能无限制的融资,比如政策规定融资额为资产的50%即50w。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在经过证监会核准后,可以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增发),这个时候上市公司会通过路演等方式确定了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就是发行价啦(上市公司在没上市之前这个价格很有可能是面值一块左右的),这个时候上市公司原股东就发啦,卖给股民的价格变成10多块,20多块都有,原股东持有的股票也是这个价(虽然有锁定期的限制,一般要求上市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这个时候通过申购啊摇号的方式确定发行对象,然后券商负责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就卖出去啦。券商会把扣除发行费的钱发给上市公司,这样子,钱就进入上市公司了。这就是股票交易的一级市场。股票市场是有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一级市场就是指认购上市公司的股份,购买上市公司ipo时候的股票,一级市场上购买的资金是直接给上市公司了。公司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融资的。之后的二级市场买卖您的交易对手方是其他的投资者,这部分钱是不会进入上市公司的融资账户的。二级市场的交易行为钱是在股民之间流来流去的,所以为什么说炒股是股民自己的投资行为就在这里了,买不买卖不卖不都是股民自己判断的。所以可以看出,对于融资首先需要公司发行股票,之后可以向大众发行对应的股票,而且股票是有二级市场的,因为二级市场的存在所以在以及市场的时候,融资的公司已经通过被购买股份的行为获取了资金,所以对于股民买卖股份是自愿行为,且其资金不会直接到融资的公司的账户,那么如何对上市公司的融资方式进行准确的认识是需要一定的认知,所以对于融资的认识稍显的复杂。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
      公司能否提起名誉权诉讼?可以,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的区别是什么?
      在众多公司的种类中可以发现有的小公司虽然有完整的结构却在内部的人员中只有一个人,而这样的公司主要就是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那么二者的区别是什么?其实区别主要在于法人性质以及资本的来源上。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区别。一、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程序中需要哪些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程序中需要哪些材料创业者注册公司的,首先要根据自己选择的公司类型来办理相应的注册程序,经过工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才能注册公司。而在注册不同公司的时候需要的材料不同,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程序中需要哪些材料呢?我们一起在西瓦恩在进行了解。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资质是怎么规定的? (一)专利代理机构是经营或者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新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应该具备四个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的办公场所; 2、有3万元以上的必要资金和办公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等; ...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一、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指定代表或...


·我国企业如何处理对外入股投资纠纷?
      我国企业如何处理对外入股投资纠纷?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企业开展对外入股投资,因为不熟悉相关程序,企业经常会遇到入股投资纠纷事件。并且因为相关经验不足,我国企业败诉情况非常多。那么我国企业如何处理对外入股投资纠纷?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简单掌握。 一、要充分理解合同仲裁协议...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与实缴制有什么区别?社会中大大小小的注册公司不少,但是您是否知道,要成立公司,除了需要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以外,还需要满足法定的基本条件,还需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相关要求。而对于注册资金,事实上,也是有要求的,这不,前不久刚刚出台了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


·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换掉都包括哪些要素?
      虽然我们都能够听说,对于公司法人代表的一些相关政策以及规定,但是如果把人被替换掉的这种情况,应该要如何处理包括哪些内容,那么贸易公司法人代表换掉都包括哪些要素?根据有关规定,被换掉的情况,必须得经过公司的股东来共同解决,详情请看下文。对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换掉,应该由公司股东共同...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许多人在投保时,都会想到这个问题。因为投保人担心,如果保险公司突然倒闭,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利益。在大众的观念里,保险属于一种无形商品,当投保人花费几千块甚至几万块去买一份保险时,得到的仅仅是一张纸质的凭证。所以,很多人担心.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他们...


·公司法公司住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住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时,公司住所是必须提交的信息,同时也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记录内容之一,公司住所不仅是形式上的要项,而且在物理存在上也是十分必要的,一家经营正常的公司必然有自己的办公场所,这也是对外联络、签订合同、办理财税等事宜的依据,那么,公司法公司...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 一般在公司法当中的公司法人代表是有专门的规定的,在这一规定当中对我们呢公司法人的变更手续规定也是十分的详细的,但是具体步骤是怎么样的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申办流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