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在一个公司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因为公司的法人他能够代表公司从事一些活动,但是有的时候需要变更公司法人,为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强制变更公司法人?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从这个意义上讲,股份的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来完成的,是以股票的形式出现的。由于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腮,所以股份的种法律行为。转让人和受让人买卖股票的行为均是出于双方自愿,但该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股份转让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证券交易场所包括了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关于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按照现行规定,上市公司股票的转让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目前,我国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有两个,一个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另一个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股份转让还可按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交易。为确保股份依法有序转让,确保股份的自由转让.由国务院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出让人格转让股票的意见记载于股票的背面,并签名盖章和注明日期。记名股票的受让人还必须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即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票上和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中。违反此项程序的股票转让,对公司没有效力。因为如果不依法办理股票过户手续,公司的股东名册没有变更。股权就没有真正转移,公司股东应享受的一切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仍以原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为有效,股票受让入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陈。记名股票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记名股票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即不予办理股票转让过户手续,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按照该规定执行。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行为简单,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愿一致,由股东将股票交付受让人后即发生股票转让的法律效力。首先如果是强制变更公司法人的话,需要对原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免职书,同时需要对现任法人的任职书。同时在这边还要提醒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某种程度上需要负责,因此不能够随意进行变更。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公司和企业在登记时都要有足够的注册资金才能注册成功,在登记成功之后也要有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融资是为了保障企业能够正常运营必要进行的活动,但是对于农业企业来说,进行融资要比其他企业更为困难,那么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减少吗注册资金代表着公司拥有财产的实际数额,只能够反映初期投入的资本,是你公司实力的一种象征符号,证明其至少能够承担同等注册资金的风险,很多人都想知道,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减少吗,将在下文之中为你详细解答。一、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的区别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


·公司的注册资本公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公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注册资本公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注册资本公示的适用条件是减少实收资本、注册资本,还有公司销户的时候都需要进行公示。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


·公司个税漏缴刑事责任是法人承担吗
      公司个税漏缴刑事责任是法人承担吗公司漏缴员工个税, 直接补交就行了,一般不会给法人判刑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漏报的需携带资料前去地税局补申报。二、个税漏报漏缴处理办法1、个人所得税全部漏报的需携带资料前去地税局补申报。2、需携带的资料有:税务登记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明、盖有公章的个人...


·新公司法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
      新公司法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国家为了更好地管理各公司,促进经济的发展,制定了公司法对公司的各个事项进行管理。公司法出台至今经过了多次修改,这也是为了使该法律可以更好地为公司服务,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关于出资,新公司法也作了具体的规定,那新公司法出资期限有什么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
      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 一、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强险会给予赔偿; 交强险的法律性质与商业险不同。商业险是投保人为分散风险、“转嫁”自身责任而投保的险种,交强险则更具有公益性质,它的首要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基本保障,及时、合理地填补其遭受的损害,进而维...


·夫妻一方公司法人改了离婚是否受影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夫妻一方公司法人改了离婚是否受影响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公司的财产收入问题,是有权利共同进行分配和使用的。如果说夫妻要离婚的话,那么在打离婚官司的期间,是不可以对公司的财产和其他相关权益进行改变的,必须等离婚官司处理完了以后才可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夫妻一方公司...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1、 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一、合伙企业法定人数的规定有哪些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 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变更给另一家企业。简单来说是将公司让其他的人或者企业打理。   《公司法》第九十五条 公司性质的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


·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但是责任方不给钱怎么办
      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但是责任方不给钱的处理方法:可以再次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协商调解不成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了,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