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罪减轻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您都知道的事杀人是肯定犯法的,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我国刑法上规定的故意杀人罪,不过有的时候也有减轻的情节,那么故意杀人罪减轻情节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司法实践中对故意杀人案中“情节较轻”的一般认识
  对刑事犯罪,最容易让人想到的从轻或减轻量刑情节是“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但在故意杀人案中,这些都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范畴。在一般司法人员的眼中,故意杀人案中的“情节较轻”,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形。指在故意杀人案件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外的原因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形。指在故意杀人案中,由于犯罪分子自身意志的原因(如良心发现、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或畏惧法律制裁等)而自动放弃犯罪或防止更严重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当然对于中止犯,原则上只在已经造成一定的犯罪后果的情况下(如被害人受到了肉体或精神上的损害)才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指故意杀人案件有多人实施,在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中,被胁迫参与杀人或在杀人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情形。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四)存在特殊犯罪主体时的情形。指精神病人或盲聋哑等残疾人由于存在某些先天性的缺陷,控制和辨认自己能力差,在特殊条件下而实施杀人的情形。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五)存在防卫过当时的情形。指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而故意将不法侵害者杀死的情形。法律依据是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司法实践中,在故意杀人案中,存在上述情形时,司法人员据其认定“情节较轻”是正确,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上述情形,除了防卫过当外,都没有从被害人过错角度去考虑犯罪“情节较轻”,这无疑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缺陷。笔者以为:故意杀人案中,在存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形、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时,亦应当按犯罪“情节较轻”进行处理。
  二、认定与处理两种特殊情况的故意杀人罪
  在故意杀人案中,与被害人过错相关的两种情形是激情杀人和义愤杀人。下面就这两种特殊情况的故意杀人做一下分析。(一)激情杀人。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何为“激情杀人”,但这类杀人却经常出现在司法实践中。具体地讲,激情杀人是指行为人因被害人的严重过错而受到强烈精神刺激,激情之下将被害人杀死。它有下列几个特征:1、被害人的严重过错致使行为人产生激情。作为行为人而言,不存在过错。而被害人则对行为人实施了各种侵权行为,即被害人的过错存在,才导致了行为人产生杀人的激情。实践中下列情况,都可认定为被害人的过错行为:(1)被害人暴力攻击行为人,使其产生很大的痛苦,但被害人的暴力攻击不是行为人挑起的;(2)被害人的近亲属受到暴力攻击,使目睹此种情况的行为人不能忍受而产生激情的,如甲见乙正在殴打甲的妻子,便上前制止,乙不听劝阻,反而更加凶猛地殴打甲妻,甲激情顿生,寻尖刀刺杀乙;(3)被害人与行为人的配偶正在通奸时,被行为人发现后,一怒之下杀死被害人的;首先在这边我们想要告诉您的是,有自首情节的是可以减轻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情节也可以减轻刑罚,在上述文章中也给您介绍了一些。也许对于某个地方还是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诽谤罪起诉时效多长时间?
      诽谤罪起诉时效多长时间?诽谤罪起诉时效为两年,自知道之日起算。而由于名誉权处于继续状态,那么即可使用诉讼时效中断,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


·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法》中并没有规定一个罪名为团伙诈骗罪,而一般在以团伙形式实施了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往往也是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而此时要先判断一下,诈骗行为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到底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团伙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罪是指以...


·犯罪后影响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适当的刑罚。那犯罪后影响量刑的情节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 一、犯罪后影响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从我国的司...


·关进拘留所后多久判刑?
      关进拘留所后多久判刑?1、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


·诈骗罪关看守所了能出来吗
      能,在看守所关押多久,取决于案件办理进度:案件办理进度越快,看守所关押时间越短。但一般情况下,从刑事拘留到判决和判决生效,大致需要四到六个月时间。《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


·在我国规定开设赌场罪最轻判多久
      在我国规定开设赌场罪最轻判多久?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


·串标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具体条件是: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招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


·拆迁办滥用职权罪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拆迁办滥用职权罪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一,拆迁办滥用职权罪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治安管理处罚的数罪并罚有几种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的数罪并罚有几种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知道,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又以并科原则为主,以限制加重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并科原则,又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者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实施的数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


·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1、一般是刑拘以后的3天内提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公安机关在对待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是不一样的,如被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拘传的方式,而对待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可以选择传唤的方式。那么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传唤、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