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对公司如果有出资的话,那么行为人是可以在公司中占有相应的股份的。并且,生活中各位股东的出资方式也是比较多的,除了您常见的现金出资的方法以外,如今还包括通过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一些心术不正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于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虚假出资行为的主体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
  
  虚假出资行为的表现形式为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虚假出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假出资的处以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虚假出资是什么?
  
  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
  
  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常见表现
  
  1、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
  
  2、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
  
  3、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贷、租赁的财产和设备等方式出齐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后,则以各种名义抽走资金,使公司成为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
  
  三、虚假出资怎么办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任。
  
  (2)有限公司成立后,股东即受公司章程的约束,公司章程亦具有契约性质,约束全体股东和公司本身的行为,其中,章程中出资部分的记载即为股东对出资的承诺《公司法》28条即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而未足额出资对公司承担出资填补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已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违约为由向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
  
  2、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1)各股东实缴的注册资本之和未达法定最低限额时,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股东不受有限责任的保护,依《公司法》31条之规定,各股东无论自己是否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均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互负连带责任,股东之间视为合伙关系。
  
  (2)各股东实缴出资之和未达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但已达到法定最低限额的,公司具备了独立法人人格,股东亦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在实缴资本与应缴资本的差额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已经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向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在数个股东均存在虚假出资但未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低于法定最低限额的情形下,各出资未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按其实际出资额与应出资额的差额分担责任。
  
  (4)《公司法》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中规定,如果行为人虚假出资的话,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罚款,罚款标准为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除此以外,还需要承担对其他股东和公司的违约责任。虚假出资其实在道德和法律上都是不允许的。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在何时会再次发行股票的情形,其实发行股票即是一种融资行为,成为股权融资。融资的目的在于缓解资金紧张的现状,根据现行法的规定企业资金具有确定性,不可随意增减,那么,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 一、企业融资...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写 服务型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1、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写 服务型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1、服务类 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各类广告;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计算机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电脑网络工程、通讯领域的技术服务、生物化工领域的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市场调研、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


·公司合并原公司需要注销吗
      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一、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 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如有冲突,要以股东大会决议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2、公安局备案; 3、刻制公司印章; 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 6、外汇管理局审批; 7、客户根据外汇管理局审批批准的银行进行开户,包括资本金帐...


·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为:...


·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 一个公司在经营情况不佳的时候,如果资不抵债的话,很可能走向破产。这样的话,公司就要进行注销登记。公司法是针对公司设立、解散、经营方面具体的法律文件,其中对公司注销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的步骤是什么?我们为此整理了有关资料,...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一、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可以,但要真实;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 (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


·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 在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成立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并且成立公司是需要具有一定的资本的,关于任空壳公司法人有风险吗很多人有疑问,法定代表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来源于单位的犯罪,单位的直接负责人通常指法定代表人,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任空壳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