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而当事人就需要按照规定好的流程来办理,这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终才有可能解除夫妻关系。那一般起诉离婚有哪些流程呢?要是你不清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起诉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其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者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诉状。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及住地。(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称之为受理。
  (二)审理
  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理 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查、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予以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查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3、开庭审理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宣布案由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然后由被告答辩。紧接着由原告对其主张进行举证、被告反驳对方主张进行举证。双方当事人发表各自的质证意见。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
  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审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送达判决书。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该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才有可能打赢离婚官司,在官司中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但也要注意,即使在诉讼离婚中,也不是必须会判决夫妻离婚的。如果发现当事人其实并不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那法官也是不会准许离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当事人对于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上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呈交二审离婚上诉状,来提起上诉。那么二审离婚上诉状要怎么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通过一份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文来做一简单说明。 二审离婚上诉状...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如果一方离婚财产不愿意分怎么分
      摆脱了以前的封建思想后,人们对婚姻的看法逐渐提高,此时离婚率也随之增高,而在离婚的同时最大的争议就是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权,但是也会存在一方不同意离婚导致另一方去法院起诉的情况,那么如果一方离婚财产不愿意分怎么分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讲离...


·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黄浦区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元;另...


·新婚姻法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过错方是否应该净身出户? 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


·两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本来是一件令人充满向往的事情,两个人的结合不仅意味着爱情与生活,也代表着两个家庭的融合以及即将诞生的孩子的未来。可是,离婚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屡见不鲜。关于离婚存在着一个很大的争议,那就是关于财产问题了,那么两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 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


·离婚协议书财产未执行怎么办
      离婚协议书财产未执行怎么办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36条明确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二、遗产继承可不均分的五种情形 1.继承人协商同意的,可以不均等,如一方自动放弃其遗产继承权或只要求继承少部分财产权利的; 2.孩子年满16周岁以上,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书面订立...


·夫妻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写?
      夫妻离婚时抚养权怎么写?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


·婚后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婚后一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对非婚生子女不得歧视和危害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歧视和危害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来自家庭内部的歧视和迫害。另一方面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歧视和迫害。社会各界应当对于当事人的隐私给予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给非婚生子女更多的关爱,以弥补他们在家庭生活中的缺憾。总之,给非婚生子女一个健康的生存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