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规定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核材料在我国管制是非常严厉的,如果需要运输,都必须要经过海关的监管才行,但是生活中往往就有人逃避海关监管而擅自走私核材料,殊不知这种行为会构成走私核材料罪,这个罪名的处罚也是非常重的,那么一旦走私核材料,到底该判多少年,下面就来告诉您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一、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走私核材料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
  
  
  1、走私核材料罪侵犯的客体是对外贸易管制。
  
  核材料属于违禁品,国家禁止这些物品自由流通,其性质不同于可合法流通的一般商品。因而,走私核材料侵犯的是特殊的对外贸易管制,即慈止货物、物品进出口的制度。核材料走私是近些年来开始出现的一种新型走私行为。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击对象。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伪装、藏匿、冒充、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的行为。
  
  所谓核材料,是指可以用来制造核武器的各种材料和核燃料。核武器是利用原子核反应所放出的能量起杀伤破坏作用的武器,有原子弹、氢弹等,核武器的杀伤破坏力量是毁灭性的,它的制造也极为复杂和特殊,尤其需要专门设施和材料。在核材料中最重要的就是核燃料。核燃料是能大量释放原子能以供动力利用的物质,它是核武器产生巨大爆炸力的基础。
  
  目前核燃料一般是指铀235、钚239等容易发生裂变的同位素。不到50公斤的铀所释放出的能量基础相当于2万吨化学炸药。由于核燃料的特殊性,往往是核材料的走私分子的犯罪对象。走私核材料,是根据走私物品的性质来认定其达到情节严重从而构成走私犯罪的,所以构成本罪,对所走私物品的数量没有要求。只要走私上述物品,其行为本身就可视为情节严重,原则上均应以犯罪论处。当然,如果是数量很小,且综合全案看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根据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在实践中,本罪犯罪分子往往具有营利的目的,但法律并未要求本罪必须具有牟利或其他目的,所以不论以何种目的进行核材料的走私,都可以构成本罪。
  
  走私核材料要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来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情节较轻则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您了解了走私核材料罪怎么判这个问题之后,一定不要做违法犯罪之事,否则会给自己造成麻烦,如果涉嫌该罪,最好及时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
  
  


·一、醉驾拘役要进看守所嘛?
      一、醉驾拘役要进看守所嘛? 醉酒驾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被关押在看守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是什么
      在严重的情况下,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都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因此发生了这样的结果后,有的人就分不清楚是属于抢劫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这就要充分了解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了。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


·因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是什么责任,要判刑吗
      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


·对罪犯监外执行需要监管人吗
      监外执行不需要监管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五...


·强制猥亵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样的?
      强制猥亵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样的?猥亵罪的判刑标准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


·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
      死刑复核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国刑诉法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有的死刑复核案件报请最高法院后,迟迟没有回音,个别案件复核期限长达数年。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


·怎么样才算遗弃,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父母享有抚养我们的权利,也履行抚养我们的义务。我们也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法律层面上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所以我们无论作为父母还是作为子女都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不然的话我们就触犯法律,被定为遗弃罪。那么,怎么样才算遗弃,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怎么样才算遗弃,遗弃罪的构成...


·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有什么差异
      间接故意与过失犯罪存在什么差异1、定义不同间接故意是犯罪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而过失犯罪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发生的情况不同间接故意一般...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


·刑事拘役的刑期是多久?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对于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而言,如果此时同时满足了其他的条件,那么是可以获得缓刑,暂时不用被关在监狱服刑。当然,对于拘役也是有具体的刑期的,那么刑事拘役的刑期一般是多长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 《刑法》...


·拘留所会客时间是怎么规定
       一、拘留所会客时间是怎么规定 探望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是行政拘留,需要提前跟拘留所提出申请才可以进行探视。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