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在酒醒前要被交警部门约束。在酒醒后会被拘役并且处以罚款,我国对醉驾的处罚包括处以多少罚款是有规定的,根据醉驾的相关规定,醉驾交罚款20000合理吗?
  一、醉驾交罚款0合理吗?
  不合理。这属于乱罚款,醉驾入刑,应当判拘役2--6个月 。一般处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醉驾罚款两万元属于乱罚款的行为,虽然我国严厉打击醉驾行为,但是醉驾判刑和罚款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最高罚款也只是五千元,远远达不到两万元的标准。醉驾其它的处罚有拘役和吊销驾驶证等。
  
  
  


·交通事故补报案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补报案期限是多久?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补报案的期限,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


·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伤人不一定负刑事责任,如果说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非常严重的人员方面的伤亡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一个处罚,这和我们醉酒驾驶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是不一样的,毕竟交通事故发生并不是当事人所追求你想要看到的一种结果。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多少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多少钱一、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第三者责任险负责赔偿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险,商业三责险价格因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渠道投保而不同,具体多少钱还要看最高赔偿限额共对应的档次:保费也由此低到高变化。普通家庭汽车(6座以下)投保第...


·乘客抢公交车方向盘怎么处罚
      乘客抢方向盘怎么处罚乘客抢方向盘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会处以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或者有其他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


·汽车修理工劳动合同之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汽车修理工劳动合同之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一、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1、铁路用地。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 2、公路用地。指国家和地方公路(含乡镇公路),包括路堤、路堑、道沟、护路林及其他附属设施用地。 3、民用机场用地。指民用机场...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


·我国交强险怎么赔偿对方?
       众所周知,车主在购买汽车之后需要购买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的强制险种,如果当事人在驾驶汽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事故之后,需要联系保险公司进行鉴定。那么交强险怎么赔偿对方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交通强制险是赔付对方损失,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更换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更换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更换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更换车牌需要什么手续? 机动车车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更换的。 (一)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变更机动车共同所有人姓名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变更前...


·交通肇事逃逸致伤残应该怎样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致伤残应该怎样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


·2023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
      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一、地下车位的新规定是什么?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