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自由转让,即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因其有利于企业募集资本,优化资源配置,得到更好的发展,所以已经成为了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那么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怎么写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慢慢道来。
  
  
  一、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实践中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通常都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就股权转让事宜及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通知和确认,进而进行相关的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以及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不需要受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限制,因此可能会存在双方自行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情况。当然,为了后续修改股东名册或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各方还是会通过召开股东会等各种形式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二、转让合同的限制
  
  股权转让合同如果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1、 人数:《公司法》要求有限公司股东不得超过50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要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导致股东超出200人的,应当由证监会申请核准。
  
  2、 主体资格:股权受让方不得存在如法律禁止参与经营活动等禁止性情形,如《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禁止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
  
  3、 程序要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4、 禁售期:《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摘要。相信您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架构和执行流程应该有所了解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写股权转让合同时,必须注意股东人数、受让方的资格和禁售期,避免产生无效的合同。与此同时,也应注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避免产生股权转让纠纷。
  
  


·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分公司用总公司的印章签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不是的,可以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


·股东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吗
      股东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吗公司股东认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损害其股东权益,往往会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那股东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吗?如果可以的话,那股东让公司收购其股份时应注意啥?本文马上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一、股东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吗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


·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一、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更换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 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


·公司融资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公司融资协议书范文怎么写? 融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每个公司扩张市场都离不开融资,他是做大做强的第一步。然而,融资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无论是被融资的公司还是融资方都是一样的。所以融资要审慎而行。而确定融资之后,就要签署相关的合同协议。那么,公司融资协议书范文怎么...


·外商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外商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一、外商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不同的经营范围申请流程会有所不同,大致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公司名称核查; (二)申请外商投资批文; (三)申请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四)代办公司营业执照; (五)申请电子营业执照; (六)代办公章...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区别有哪些?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区别有哪些?1.职能上的区别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怎么处理?
      在我国公司法人死亡怎么处理? 企业法人代表死亡的,需要到工商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公司法中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要求是怎样的 现在我国的新公司法当中,对于公司的注册资本在缴纳的时候认缴方式已经做出了重大改革,所以就造成一个问题是,有些公司在当地工商局依法登记了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后,在现实生活当中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存在一定差异。如果是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手续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都有哪些
      合伙企业出资方式都有哪些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做了很大的改变,理论上讲一元钱也可以注册公司,但实践中并不是这样,但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减资的程序是怎么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