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认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备属于重要公共设施,作为公民,要对其爱护不得进行破坏。的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案。那么,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认定标准是什么?我们通过一些法律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认定标准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公用电信等通讯设施,包括广播电台的发受电波的设施如铁塔发射台、发射机房、电源室等;电视台的发射与接受电视图象的设备以及有线广播电视传播覆盖设施;邮电部门的收发电报的机器设施;公用电话的交换设施、通讯线路如架空线路、埋设线路、无线线路等;卫星通讯的发射与接受电讯号的设施;微波、监测、传真通讯设施;国家重要部门如铁路、军队、航空中的电话交换台、无线电通信网络;在航空、航海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设施中的无线电通信、导航设施;等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破坏方法多种多样,如拆卸或毁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重要机件,砸毁机器设备,偷割电线,截断电缆,挖走电线杆,故意违反操作规程,使机器设备损坏,使广播、电视、电信通讯无法进行等。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则同时触犯本罪和放火罪(或爆炸罪)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根据对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处断”的处理原则,应以放火罪或爆炸罪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故意的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其破坏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的行为会危害通讯的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严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中断的性质、时间长短、影响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全面考虑确定。具体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中断的性质、时间长短、影响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全面考虑确定。综上所述,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根据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认定,决定是否立案。在判断是否构成此罪时,公安机关会按照犯罪情节、犯罪主体及犯罪对象等方面进行判断。在认定的时候,要注意将其同盗窃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及爆炸罪等进行区别。
  
  
  


·聚众斗殴罪双方和解了会判刑几年
      聚众斗殴罪双方和解了一般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双方和解并不影响案件办理,但是法官会考虑减轻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标准数额较大的是多少钱?
      四川省挪用资金罪标准数额较大的是多少钱?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
      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当事人陈述事实的真实性,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按照证据材料与案件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可以直接反映案件事实。那么刑法直接证据的类型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刑法直接证据的...


·刑事案件私了后反悔还可以立案吗
      一、刑事案件私了后反悔还可以立案吗 所谓私了,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经过司法程序、协商解决纠纷。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是刑事和解。 当事人在不起诉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检察院会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反悔的,检...


·故意伤害罪犯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犯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罪犯罪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


·拘留五日不执行是怎么回事
      拘留五日不执行是怎么回事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


·寻衅滋事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寻衅滋事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一、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行为方式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认定寻衅滋事的这一行为方式,要把握三个方面:第一,殴打的主观随意性;第二,准确界定“殴打”;第三,随意殴打情节的严重性。随意殴打型的寻衅滋事罪在殴打他人致人轻伤的情况下,容易与故意伤害罪...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要是对单位财物有侵占的行为,要想定罪处罚的话,就需要先对其所得的财产数额进行认定,也即对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进行认定。那这到底是如何进行的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一、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刑事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什么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包括哪些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不再进行判决。但根...


·中国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
      中国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 一、中国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