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中,出现受伤的情况还是很常见的,如脸部受伤。对很多人而言,不愿意看到脸部受伤,但是出现受伤情况,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脸部受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没有构成残疾的赔偿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构成残疾的赔偿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赔偿的诉讼程序
  
  (一)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
  
  a、一审
  
  1、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领调解书时才生效)
  
  (6)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7)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审申请
  
  (8)未达成调解协议
  
  (9)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10)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b、二审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在交上诉状应到一审法院,由法院开具交费通知书,然后到二审法院交费)
  
  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1)维持原判
  
  (2)改判
  
  (3)发回重审
  
  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
  
  对判决不服可申请再审。但申诉不影响执行。
  
  交通事故出现脸部受伤,可以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没有构成残疾和构成残疾承担的赔偿费是不一样的,而且双方当事人在赔偿费上是很容易产生纠纷。所以,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子可以卖吗?
      根据《民法典》第1214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度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研制、生产机动车,需要有很高...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
      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一、校车停运损失怎么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


·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不管是进行新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买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格外注意的东西都是很多的。而在交易的时候,也会产生一些风险,要是不小心处理,同样也是会损害当事人利益。那实践中,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风险 随着二手房市场交易的增...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间过期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时间过期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赔偿过了时间的,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


·机动车辆脱审要如何处理?
      机动车辆脱审要如何处理机动车辆脱审的处理是:被扣车,罚款200元,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


·一、刑事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算?
      一、刑事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算?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按实际减少的劳动报酬计算,即月平均工资÷30天×误工天数;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工资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当,按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即...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险公司):____...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抚养费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抚养费怎么计算? 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后,如果发生受害人死亡的情况,那么责任方需要对受害人的亲属给与抚养费。被抚养人通过抚养费的接济也基本能维持正常生活。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抚养费怎么计算呢?下面跟着我们来做一个学习了解。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抚养费? 1...


·在我国违章停车处罚多少
      在我国违章停车处罚多少钱停车的时候,必须要按照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如果违章停车的话,不仅会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而且也需要承担违章的法律后果。一般交警部门发现违章停车的话,如果司机不在,不能马上将车挪走的话,都要对司机罚款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违章停车处罚多少钱? 一...


·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需要确定浙江省的标准),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