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一)、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1、遗嘱继承。2、遗赠。3、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以上就是关于遗产如何处理的详细内容,法条中关于有遗产的人,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都不可以争抢或者侵占。并且如果遗产没有人继承的又没有受遗赠对象的,该财产归国家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某集体的,财产归集体所有。
  
  


·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
      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 一、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 可以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尚未处理之前时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


·离婚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么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
      离婚后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么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无继承权?
      儿子死亡儿媳妇有无继承权?儿子死亡儿媳妇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上对于继承权的认定范围是: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一、如果有遗嘱还按照继承法走吗? 如果有遗嘱就不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了,除非遗嘱无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人死后如何继承遗产?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死后如何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
      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有哪些?离婚财产继承要点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离婚财产的分割,而继承的话只能够继承其中一方的财产,实际上很多状况之下,离婚的财产是不涉及到继承问题的,因为毕竟当事人都在世,而是夫妻之间内部所做出的一个财产的分割。据《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一般而言,媳妇不能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公公、婆婆的房产或财产,但是丧偶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除外。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私有财产的稳定性。在继承中子女的继承权要优于配偶的继承权,这其中的原因是,子女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而配偶之...


·离退休人员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离退休人员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


·一、代为继承人不赡养老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一、代为继承人不赡养老人是否还有继承权? ?①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义务。不赡养也不丧失,只要老人没有立遗嘱取消他的权利,就能继承。 ②属于法定继承,其他人无权干涉,但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排除其继承。 代位继承必须赡养老人---对法律的误读 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


·一、养老金配偶可以继承吗?
      一、养老金配偶可以继承吗? 养老金配偶可以继承,因为《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即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账户里面的余额加利息可以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另外丧葬费、抚恤金也会发放,如果有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会一次性发放。故此不仅是配偶,...


·遗产应该按照什么顺序继承
      在遗产继承开始后,遗产继承人应该确定遗产继承的顺序,然后确定遗产继承的份额,依法分割遗产。具体来说,遗产应该按照什么顺序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确定遗产的分配份额,那么在继承遗产时,对于遗产继承的份额要怎么确定?我们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遗产应该按照什么顺序继承 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