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活动有利的判决,并此时法官作出的判决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很大。所以很多时候都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那针对离婚案件来说,一般起诉离婚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要收集什么资料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4、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
  
  5、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已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收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6、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
  
  7、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
  
  8、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9、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二、怎样搜集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1、收集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最好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2、收集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5)亲子鉴定类的证据,由专门的机构鉴定,一般准确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
  
  3、收集视听证据
  
  (1)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4、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即视听资料证据具有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由于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也就造成当事人实际需要收集的证据也是不一样的。生活中很多人为了收集到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像侵入第三人住宅等等。但是这些证据都因为来源违法,被法院排除适用。
  
  


·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
       夫妻想要离婚的,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不然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的。而关于夫妻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明确规定的。对此,我们总结了一下,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


·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但不能久调不决。如果在调解中发现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


·事实婚姻中礼金的处理有什么规定?
      事实婚姻中礼金的处理是什么规定?我国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 男方过世后的财产归谁,这个要看男方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家庭暴力维权的途径有哪几种
      家庭暴力维权的途径有哪几种家庭成员实施暴力的现象在各类家庭中都屡见不鲜,处于弱势的受害者以往总是忍气吞声,这样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那么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维权?其实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维权途径不尽相同,常见的家庭暴力维权途径又有几种?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手续?
      婚后生活往往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经营,如果其中一方对另一方已经没有感情,婚姻也就不会长久。实践中,由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情形十分多,法院在审核相关起诉材料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通知夫妻双方开庭参与审理。那起诉离婚开庭要带什么手续?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起诉离婚开庭要带...


·一、离婚后全职妈妈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离婚后全职妈妈抚养权如何争取?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


·老公出轨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在现实生活中,导致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夫妻一方婚后出轨便是其中的一种,是普遍存在的。如果发生此类情况,很可能会使另一方选择离婚。离婚就肯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老公出轨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请继续阅读了解。 老公出轨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


·双方一方不离婚怎么办 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双方都是想要离婚的,出现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也是很常见。但这样的情形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吗?当然不是的,那么双方一方不离婚怎么办才好?如何做才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无效婚姻之诉的管辖 为了便于了解夫妻共同生活的基本情况,便于查明是否存在无效原因或可撤销原因,以及为了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稳定性,对于婚姻无效之诉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也有必要作出特别规定。第一,应当以夫妻共同住所地或共同经常居住地作为确定管辖的基本依据。具体来说,又可以分为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