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交通法》上有明确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国《交通法》上有明确规定,酒驾是违法行为,而醉驾更为严重,是犯罪行为,它是法律严厉禁止并且打击的对象,因为司机意识不清,易撞到灯柱或者路面的行人车辆,对他们甚至是自己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如果醉驾已到检察院离判刑还有多久?请各位司机认真阅读有关驾驶的法律知识。
  
  一、醉驾已到检察院离判刑还有多久?
  
  一个月之内就会判刑。案件移送到法院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二、醉驾会有什么样的惩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总而言之,醉驾已到检察院离判刑最迟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而且法院会根据醉驾者所做之事的轻重程度予以相应的惩罚,而且根据最新法律草案,醉驾的惩罚会更为加重,因此请广大爱车之友谨慎驾驶,安全出行才是正确的选择。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者遭遇其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者遭遇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发生了交通事故,而一旦事故发生以后就需要交警来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对责任进行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


·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说到诉讼,你知道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


·机动车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文包含哪些内容
      关于xxx与xxx、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 纷一案的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x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出庭诉讼,通过庭审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现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发表一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损失要求不十分合理 ①原告6...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跑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逃跑,应当及时报警,交警可以调取当时的监控录像,找到肇事司机。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爱车被蹭了,难免火冒三丈,这时候生气也没有用,直接让对方报保险就行了,现在车车都有保险...


·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比较重要的,水上交通也不例外。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不了解如何处理相关情况而将轻微的事故变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为了尽最大可能的挽救当事人的财产、人身安全,我们需要仔细了解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应该如何处理的有关知识,江苏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如下。 一、江苏...


·一、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7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何为验收合格?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验收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并分别签署的工程技...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手续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理赔手续是什么?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


·持刀抢劫车逃逸、伤人一般判处几年
      持刀抢劫车逃逸、伤人一般判处几年持刀抢劫车逃逸、伤人一般判处3至10年。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


·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需要一方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提交起诉状,然后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要是当事人去法院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起诉离婚不交诉讼费会怎样 事实上,不管...


·法律规定罚金要去到哪里交
      罚金要去到哪里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总...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提交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