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很大,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很大,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很多都和肇事者酒驾有关。当然,上海市对酒驾的处罚力度也是很大的,每到逢年过节,交警都在路口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那么,上海对酒醉驾车的处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上海对酒醉驾车的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交警部门在查获醉驾行为后,会抽血化验,达到醉驾的标准后就会立案,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然后在法定期限内直接起诉到检察院,再往后检察院会公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审判。关于醉酒驾驶处理流程要点:1、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当事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2、呼气检测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抽血检验体内酒精含量;3、血液检验报告显示违法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4、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6、醉驾事实被查清后,依法移送起诉。
  二、酒驾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由此可见,上海市对酒醉驾车的处罚力度还是很大的,交警查到驾驶人喝酒的,会进行酒精含量测量,如果指标超过醉驾标准。交警部门会将当事人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然后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等醉驾事实敲定后,检察院会对当事人发起公诉,最后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
  
  
  


·租借的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


·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一、电瓶车撞人处理办法是怎样的 打122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 (一)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二)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三)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


·一、交通事故对方提出要误工费合法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提出要误工费合法吗?合法,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一、交通人伤事故3年不处理会如何? 会因超过时效而无法再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因此,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得不到赔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
      在每年交通部门统计的交通事故伤亡人数中,因醉酒驾驶导致的伤亡人数是占据其中的大比例,国家为了让文明驾驶普及,使得行人和驾驶者能够安全出行,随即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醉酒驾驶这一危险行为,并将之与刑法连接,对于新出台的中国醉驾法律规定,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一、交通事故上班迟到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上班迟到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1、如果您上班迟到,单位对您进行了处罚,您可以拿着处罚的依据,向对方提出赔偿。2、如果您因为上班迟到,还造成了其他的经济损失,只要您能够提出证据,证明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其他的损失,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工资损失的需要承...


·一、出现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出现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


·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一、无第三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罪魁祸首是谁,这里他是最主要的负责人,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


·交通事故肇事罪判多少年?
      一、交通事故肇事罪判多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车辆也是属于家庭中比较重要的财产,并且在很多时候也是会认定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此时如果夫妻打算离婚,那就必须要对车辆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对于当事人而言,对离婚车辆的分割时有一定的注意事项,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车辆的分割要什么要注意的 当今社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