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定罪标准与量刑标准其实并不是一回事,对于一些行为,在达到了规定的定罪标准之后,才会认定相应的行为是构成了犯罪的,否则就不能按照刑事犯罪进行处理。那您知道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
  
  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2、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 50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图书2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图书50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
  
  4、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5、个人或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非法经营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犯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非法经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在非法经营犯罪当中,法律中具体规定的非法经营的物品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电信业务、烟草等等,而针对不同的物品,自然规定的定罪标准也就有所差异。具体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标准内容,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哪些人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哪些人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但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人,也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则:1、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经法定程序承认的,不负刑事责任;2、间歇性的精力病人在精力正常的时分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3、尚未彻底损失辨...


·偷税漏税是刑事处罚是否合理
       偷税漏税是刑事处罚是否合理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


·缓刑不关押怎么处理犯罪分子?
      缓刑不关押怎么处理犯罪分子?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


·盗窃罪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司法判决的结果上,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


·组织卖淫嫖娼要怎么判刑?
      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五年和十年在内),并处罚金。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


·聚众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关于赌博类犯罪中,比较常见的就是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但这与我们现实生活中打麻将和开设麻将馆的行为都还有一定的的差距,因此实践中不能直接认为普通的赌博娱乐活动也是构成了犯罪的。那具体来说聚众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之间有什么不同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设赌场罪如何...


·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醉驾入刑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
      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之后,醉驾入刑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认知。在之前对醉驾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凡是检测之后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的醉驾人员,都会承担刑事处罚。不过5月一号醉驾新解释的内容却重新定义了醉驾的处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醉驾新解释的具体内容吧。 一、5月一号醉驾新解释的...


·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
      就大部分的刑事案件来讲,其实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从这点上来看,很多人就理解为,要是检察院不起诉的话,那么就代表嫌疑人是无罪的。结合法律中的规定,究竟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检察院不起诉就...


·刑事诉讼中谁可以申请回避
      刑事诉讼中谁可以申请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们的...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
      容留他人吸毒罪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遗弃罪刑法九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人人都主张在社会中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总能听到老人和小孩被遗弃,并且每天都在上演这类的事情,那么对于被遗弃的老人和孩子而言,这对他(她)们公平吗?近几年了国家在不停地为这些被遗弃的人找回公道,为之立下了相应的法律。本文主要介绍遗弃罪刑法九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