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食指肌腱断裂工伤鉴定必备材料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是指在工作中由于意外事故而受伤的现象,而工伤鉴定就是是劳动者受伤之后获得经济补偿的一道重要程序,食指肌腱断裂属于工伤的一种,对身体有重大伤害,治疗费用也不低,因此获得经济补偿是很有必要的,申请工伤经济补偿需要很多材料,接下来我们给您整理了食指肌腱断裂工伤鉴定必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食指肌腱断裂工伤鉴定必备材料有哪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伤残标准
  
  (一)一级伤残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二级伤残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三级伤残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四级伤残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五级伤残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六)六级伤残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七)七级伤残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社会交往降低。
  
  (八)八级伤残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流动受限;
  
  c、断续工作;
  
  d、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九级伤残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十级伤残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三、劳动能力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五级: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七级:肩、肘、腕关节之一损伤后活动度未达功能位者;
  
  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经过我们的整理, ?想必您对于食指肌腱断裂工伤鉴定必备材料有哪些?这一问题有了答案。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知道食指肌腱断裂工伤鉴定必备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希望您可以认真了解工伤鉴定相关知识,以备不时之需。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一、女职工在哺乳期不得从事怎样的工作?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


·什么是成熟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社会关系,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理论自诞生以来,经历了初步发展,成熟和完善。如今,劳动关系已经非常成熟,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完善。那么什么是成熟的劳动关系?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成熟的劳动关系? 在企业...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一、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1、坚持“质量第一”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要严格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应坚决返工,甚至推倒重建。 2、“一切为用户服务” 所谓用户一是指工程的使用者,二是指下道工序是上道...


·专业分包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吗
      专业分包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吗 一、专业分包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吗 不需要领取施工许证。《建设工程施许可证》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不是由工程承包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工程发包。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


·拒绝加班是违反劳动法吗
      不违反。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个人在这家公司工作,但同时有可能被其他的与这家公司有关的公司借调过去帮忙,如果在这期间不发生什么事情还好,但若发生工伤该由谁赔呢,也就是说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


·恢复劳动关系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因为一些原因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的仲裁,由仲裁委员会做出恢复劳动关系的判决。如果企业拒绝执行仲裁委员会的判决,劳动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有法院 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利。恢复劳动关系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是怎么实行的? 一、恢复劳动关系法院强制执行的权...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


·一方涉嫌刑事犯罪劳动仲裁中止吗?
      一方涉嫌刑事犯罪劳动仲裁中止吗?仲裁期间如果一方涉嫌与本案相关的刑事犯罪,可以申请中止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独立的程序,但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受到其他情形或不同法律程序的影响。商事交易因为涉及面及视角的不同,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从而在救济程序上也不相同。典型的如,某个P2P公司...


·劳务派遣工享受年休假可以吗
      劳务派遣工享受年休假可以吗一、劳务派遣工享受年休假可以吗 根据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