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发现很多人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都是会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的,这样最终的判决也不会差到哪里去,而很多时候都是在债务或者合同纠纷里面,才会涉及到委托律师的问题。那要是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作详细介绍吧。
  一、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吗
  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享有诉讼参与权,包括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也就是说,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享有自主权,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当然,若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胸有成竹地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予以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
  二、起诉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3、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4、公民被注销城镇户口,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应向被告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5、公民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也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原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1年以上的,应向被告被劳动教养或监禁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6、公民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原告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7、公民为军人的,非军人一方对其提出离婚诉讼,或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为非文职军人,应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军人为文职军人,一般向文职军人方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则应向非军人一方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非军人一方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驻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但并不能认为诉讼离婚是必须要请律师的,法律方面没有做出这样的规定,而实践中当事人需要结合自身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委托律师,毕竟请律师要支付律师费用,而这个费用往往都是比较高,因此最好考虑清楚再决定是否委托律师。
  
  
  


·协议变更抚养权怎么写?
      夫妻离婚时存在的争议最多的就是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在已经判决或协商给一方后,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事由,或者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不想继续形式抚养权,另一方还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这就涉及到协议变更抚养权怎么写这一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相关的法...


·离婚抚养费给多少钱 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通常在家里有未成年的子女时,夫妻离婚才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首先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之后此时对抚养费做出计算。通常是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那到底离婚抚养费给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抚养费给多少钱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


·无抚养权带孩子出国可以吗
      离婚的时候通常会分配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会按照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那么双方必然只有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另外一方没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无抚养权带孩子出国游玩或者是定居的话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呢。 一、无抚养权带孩子出国 没有抚养权当然违法了,侵犯有抚养权人抚...


·家庭暴力承担哪些责任?
      家庭暴力承担哪些责任? 家庭暴力承担哪些责任? ?1、家庭暴力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者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在如今社会,离婚是非常常见的,而大多数离婚者几乎都是因为性格不合。现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达协议就可以协议离婚,那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话,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起诉离婚的。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


·自愿放弃视为放弃抚养吗
       在我们国家许多的离婚诉讼当中,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争议,所以我们来共同了解一下,对于自愿放弃这种行为属于放弃抚养权吗?根据相关的说法自愿放弃抚养权也就被剥夺了抚养的义务,具体看下面的文章。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怎么离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怎么离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案因牵涉到人身身份的确立和解除,强调当事人两方必须到场的原则...


·遗弃孩子离婚能获得抚养权吗
      现代社会夫妻感情破裂的大有存在,对于夫妻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也就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比如会有多种情况发生,有夫妻双方女努力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也有遗弃孩子后离婚又想获得抚养权,这样有资格去争取吗,那么下面跟着我们往下看,关于遗弃孩子离婚能获得抚养权吗? 遗弃孩子离婚能获得抚养...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一、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什么?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新婚姻法对非法同居有处罚如何理解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相应废止时效。非法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可能其中一方已经结婚,却与第三者同居生活在一起的一种行为。婚姻的本质是夫妻双方共...


·一、妻子用别人名字开店怎么分割财产?
      一、妻子用别人名字开店怎么分割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办的企业,若无特别约定,其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另一个女方弟弟挂名的独资公司,如果有证据证明其弟弟只是挂名而已,其实际出资、经营却属于你们夫妻二人,独资公司的财产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出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