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对于广大业主来说,工程质量是其关心的话题之一,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而目前在工程建筑领域,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比如非法转包、层层分包等。企业存在这种行为的,会被有关部门追究。那么,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工程质量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置、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3、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7、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8、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1、合同应规定:施工各方所施工的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现行规范,施工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2、由项目部制定施工质量控制目标。3、质量验收程序:工人施工自检→班组长组织检查→项目部各楼主管及技术人员检查→报监理验收。4、各施工方应制定挂牌施工的组织措施及谁施工谁对施工质量负责的原则。5、对队部自检造成返工的应承担损坏原材料价值损失。对上一级验收造成返工的承担损坏原材料价值损失,同时队部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6、对验收一次不通过造成下道工序不能正确施工的,队部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处罚,如二次复检不合格的不低于2000元的经济处罚。7、由于原材料所造成返工的,不承担责任。8、对于由于同一原因多次未整改造成停工的,应承担一切损失。9、施工方要对以前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给予总结、分析原因,以防以后施工中发生同一问题。综上所述,作为工程施工方,应该精心组织,合理施工,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如果存在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其要承担法律责任。会被建筑主管部门罚款,要求整顿,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如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还会被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企业的直接负责人要接受刑罚。
  
  
  


·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可以补办吗离职证明是你离职时公司开给你的退工单,如果丢了,需要办其他事,和原单位协商写个申请,让原单位补一份离职证明。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离职补偿发放条件按照现行规定,...


·无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无合同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一、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的情形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


·一、农民工师傅误工费咋证明?
      一、农民工师傅误工费咋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


·还未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
      工人们受了工伤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在认定还未下达期间高额的医疗费加上生活压力,经济来源就成了揪心的问题。由于受伤,职工无法出勤,属于停工期间,还未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工资待遇怎么定?这是您迫切想要了解的。一、还未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照发。工伤职工还没有认定...


·员工辞职要单位批准吗?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合法的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劳动者就是应当隶属于用人单位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基于这种关系,员工辞职需要用人单位批准。那从法律角度分析,员工辞职要单位批准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要单位批准吗? 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


·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双倍工资。但如果同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现在,我们就该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无效能要双倍工资吗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益吗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为了巩固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和员工常常会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加以巩固。但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呢,这是许多人都会存在的疑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地规定: 口头劳动合同似乎一直不是正规企业的作法,因...


·就《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就《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但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是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救济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不签劳动合同如何救济 我们知...


·劳动仲裁二审不服可以上诉吗
      不可以再上诉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等普通的民事案件,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的判决或裁定属于终审判决或裁定,自二审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如果当事人对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只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劳动争议...


·造成工程质量的最主要有哪些
      造成工程质量的最主要有哪些因素?工程这个词乍一听好像与我们这些不干的人毫无关系,但实际上却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日常生活需要用电的电力工程,我们居住的地方、办公地方等建筑工程,等等。既然工程这么重要,工程质量也就影响着我们生活的幸福感。那么,不知道您知不知道,造成工程质量的最...


·淮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淮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