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收受报酬为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敢于贪腐受贿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等优势为他人提供有偿的劳动服务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呢?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与收取合理劳务报酬的界限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还是利用个人技术换取报酬。利用个人的技术、管理专长为他人提供服务,收取相应报酬的,因为没有职权与金钱交易性质,故该报酬属于合理收入,不应认定为受贿。可见,受贿与收取合理劳务报酬的区分关键就在于国家工作人员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收受的财物,还是利用个人技术为他人提供服务取得相应报酬。如何正确区分正当的劳务报酬与非法的行贿受贿的界限,司法中应当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把握:1.国家工作人员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还是利用个人技术换取报酬;2.是否确实提供了有关服务;3.接受的财物是否与提供的服务等值。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行索取财物的。(注:所谓“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是指个人受贿数额接近该标准且已经达到该标准的80%以上,即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应当注意,对于个人受贿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种情形之一,检察机关才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综上所述,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主要在于三个方面,首先,国家工作人员获取报酬的途径是依靠手中的职务和权力还是自己的技术知识能力,其次,国家工作人员是不是为对方提供了真实的劳动服务,其获取的报酬是否与付出的劳动相匹配。
  
  
  


·工伤10级伤残赔多少钱
      10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一年怎么赔偿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一年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工伤复发但是没有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合理
      工伤复发但是没有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合理?工伤复发但是没有停工留薪期工资是不合理的,因为工伤复发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三十三...


·单位克扣未成年工资犯法吗?
      单位克扣未成年工资犯法吗?肯定是犯法的。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地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员工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一、员工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


·工资约定不明确要怎么办
      劳动者为单位提供劳动就有权利获得工资,而单位支付工资也是其法定义务。此外工资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每个劳动者最为关心的内容,可是工资的范围包括哪些,如果劳动合同对工资约定不明确要怎么办呢?这些问题我们会在下文一一的告诉您。 一、工资的范围包括哪些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


·调岗不合适的辞退有补偿吗
      调岗不合适的辞退有补偿吗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已经同意调岗降薪的,再辞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规定被辞退员工未休年假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被辞退员工未休年假怎么办?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加准确无误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有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随着对于住房等建筑管理的严格化与规范化,全国上下掀起了工程质量监督浪潮。其中,江苏省昆山响应号召,自就开始了为期两年的质量安全大检查。那么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呢?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昆山工程质量 两年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