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员工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等。所以对于受伤的员工来说,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工伤认定,自然的是需要被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应该具备一些被认定为工伤的依据。那么工伤认定的依据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的依据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的受伤或患职业病是否是因工造成的。目前适用的认定工伤的主要依据是1996年8月12日劳动部劳办发(1996)266号《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同样是法院对该类型案件进行司法审查的主要依据。依据该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或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办法同时就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进行了列举: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4月23日劳社部函(2001)48号《关于解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蓄意违章”的复函》中规定,关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的“蓄意违章”是专指十分恶劣、有主观愿望和目的的行为。在处理认定工伤的工作中,不能将一般的违章行为作为“蓄意违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员工的工伤,涉及到员工还有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的财产利益,所以工伤认定势在必行。工伤认定的依据也比较多,只要符合工伤的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2...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病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一、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


·可以要求赔偿配合检查导致误工费吗?
      可以要求赔偿配合检查导致误工费吗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配合调查产生的误工费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当遭到伤害时,赔偿义务人应向受害人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如何处理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法定应当终止而未及时终止,造成拖延或延续一段时间方欲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逾期终止劳动合同分三种类型,一为依法应当逾期终止的;二为约定可以逾期终止的;三为法定不允许逾期终止的。法定可以逾期终止的,包括...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工作十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多少? 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单位支付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签订...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个15日内指的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够30天后再经过15天,现在不用单位同意,到30天劳动者就可以走人。再过...


·2023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


·误工费会不会看银行流水
      误工费会不会看银行流水 只要是公司工资流水就可以作为证据。 银行流水一般需要最近6个月。 分工资流水和现金流水。 银行专用纸打印,结息要准确,金额要达到。 按揭、贷款、签证、入职。 代办。 全国银行流水,希望能帮到您。 二、误工费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


·劳动合同法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有哪些?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原则,即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之为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项原则的意义在于指导和监督当事人保质、保量地、按时全面完成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