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我国新推出的租售同权政策目的是扩大、调整租赁市场。政策保证了租房者和购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特别是在子女入学接受教育问题上。这对于租房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租房者还可根据法规避免乱涨房租出现的损失、纠纷和其他如物业的差别待遇。目前有十几个省市已经作为试点城市,正在进行租售同权。
  一、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房市场目前存在不少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现象,同时,租房者也常常享受不到基本公共服务。要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就要加大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稳定租赁关系。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2017年7月10日,广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率先提出“租售同权”。《方案》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成租赁住房,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还允许出租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住房后出租等。
  二、关于租售同权,目前有什么规定
  2017年5月2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2017年绩效任务中,把推进《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培育和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作为首要任务,可见未来发展租赁市场、实现租售同权的重要性。1、确定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早在2016年6月3日,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文件针对租赁市场提出了目标,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同时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2、租房权益获立法保障为了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明确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针对目前租赁市场的各种现象做出了规定,比如其中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3、广州率先提出租售同权2017年7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租房人子女可就近入学的规定,力求实现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4、确定首批试点城市2017年7月18日,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租客只要符合条件,购房者一样享受其他公共服务,其子女也可以就近入学,生活缴费价格也按照标准执行,不会出现乱收费现象。该政策对于出租业主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好处,对中介的监管也加强了。目前部分省市率先提出了政策通知,逐渐扩展省市试点工作。
  
  
  


·凡是人,都要有一个住的地方。而现在房价居高不下,于是就会出现
      凡是人,都要有一个住的地方。而现在房价居高不下,于是就会出现百姓之间自己进行房屋买卖的情况,也可以称作二手房交易。只要符合规定按照程序来,一般是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那么,我国长春房屋买卖费用是多少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帮助的。 什么是二手房交易税费? 二手房交易...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书样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现在在生活中已经非常普遍,但是大多数人对于转让协议如何写,写什么,等等都不是很清楚。在这里为您提供一份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书的样本,如果不知道怎么写可以进行参考,但是最好咨询专业律师进行代写。 协议编号: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原因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既有物权消灭的一般事由,如承包地被征用、使用价值丧失等,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定消灭事由,如承包方的提前交回、发包方的提前收回、承包期限届满等。   (一)土地...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合同履行地管辖为何优先? 一、合同纠纷中合同履行的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中关于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一、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吗 被征收的企业土地可以申请执行。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授予了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的权力,但没有授予土地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方式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力。 《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征地拆迁中下发的告知书、通知书是否可诉?
      一、征地拆迁中下发的告知书、通知书是否可诉?针对土地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决定、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有的可以行政复议有的可以行政诉讼,也有的可以申请裁决,都有相应的救济途径。首先通过行政诉讼法来看,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


·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规定和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现将调整后的《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安徽省征...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的资产?
      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的资产?我国的土地归集体和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出让、划拨和转让的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并且,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因为其对于使用者而言是一项资产。那么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的资产?接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属...


·合同诈骗罪管辖地怎么选择
      什么是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相关要求?国家为了更好的发展,会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进行征地,然后开展相应的经济项目。国家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所以国家在征地的同时会进行一定的征地补偿。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吉林...


·如果农村宅基地被征收怎么赔偿?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宅基地基本情况   1.农村宅基地是我国土地管理法中的名词,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的行政法规、以及各省的宅基地管理办法。   2.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贯彻一户一宅政策,修建住宅的村民需要经过申请审批才能使用宅基地。一般流程包括:申请(由申请人提出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