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权公证费用标准(最新版本)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继承人们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往往需要办理一个公证,这样能够避免日后产生纠纷,然而在我国办理继承权的公证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您知道继承权公证费用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标准
  
  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配合做好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办理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按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即办理继承公证继承权公证费用标准:
  
  1、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二、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1、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3、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5、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6、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根据最新的规定,缴纳继承权公证的费用一般是按照财产数额来收取的,具体的继承权公证费用标准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当然,办理继承的公证也是有一定程序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哪些情形导致继承权丧失?
      哪些情形导致继承权丧失? 一、哪些情形导致继承权丧失?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


·公积金是不是遗产继承?
      公积金是不是遗产继承?《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遗产,这里的遗产包括个人收入、房产、股权、专利等。被继承人的公积金也是收入的一部分1、司法部取消了继承中强制公证的相关规定,所以:继承公积金时,公民可以选择公证继承,也可以不公证。2、但是否要公证,请去当公积金管...


·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遗产继承等相关问题作了
      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遗产继承等相关问题作了具体详尽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在继承的方式中,有一种继承叫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代位继承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吗?概论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


·哪些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原则上是各个继承人均等的进行分割。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部分继承人也是会多份遗产或者少分遗产的。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而在什么情况下又会少分遗产呢?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


·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很多男女可能属于事实婚姻或非法同居,这种一般是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结婚证的。他们的一些权利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在丈夫去世的时候,此时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他的遗产?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领结婚证能否继承丈夫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


·家里老人死后遗产有哪些
      一、家里老人死后遗产有哪些?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此外,还包括个...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可继承什么意思?
      一、老人去世后养老金可继承什么意思? 养老金可继承的意思就是投保人去世后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遗产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


·一、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遗嘱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


·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
      在原来,人们的私有财产很少,基本没有什么遗产,继承人之间也不会发生什么争执。但是现在人们的财产显著增加,动辄就是几百万的遗产,继承人及有关权利人也常常因为遗产对薄公堂。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下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 1、去哪打官司 对于继承案件,...


·一、老丈人可继承女婿遗产吗?
      一、老丈人可继承女婿遗产吗? 老丈人不一定可以继承女婿遗产,老丈人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女婿有遗嘱,遗产由老丈人继承的,否则老丈人没有继承权。 如果老丈人没有其他子女、没有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女婿生活的,可以要求适当分得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一、代位继承在哪些情况下发生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