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应该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
  
  一、怎样正确认定贪污罪
  
  (一)区分罪与非罪
  
  认定贪污罪与一般贪污违法行为时,应把握以下方面: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二、认定贪污罪要注意什么
  
  1、认定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的标准,是看公共财物是否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占有或者已经被行为人非法取得。行为人是否实现了其贪污犯罪的故意内容或达到了其主观上的预期希望或形成了客观行为与主观故意的相互一致。
  
  2、对于一般的贪污未遂,如果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或具备其他免予刑事处罚条件的,一般不以贪污罪论。
  
  3、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贪污未遂行为,仍应以贪污罪论处:
  
  (1)贪污数额巨大;
  
  (2)为首组织策划共同贪污的;
  
  (3)毁灭罪证逃避侦查的;
  
  (4)为掩盖贪污罪行,而嫁祸于人的;
  
  (5)企图贪污特定款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6)有证据证实其犯罪而拒不供认的;
  
  (7)打击报复报案人或举报人的;
  
  (8)其他贪污情节严重的行为。
  
  毕竟贪污罪与其他的犯罪,如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很相似,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认定,说实话此时就有可能定错罪,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不同,
  
  


·成立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吗
      间接正犯是共同犯罪吗间接正犯不属于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指利用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行为。间接正犯也叫间接实行犯、他手正犯,是针对直接正犯而言的,间接正犯是正犯的一种,“正犯之概念,从广义言,系以刑法分则各本条所定之构成要件为其法的根据,凡实施犯罪之行为者,皆为正犯,...


·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拥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是违反森林法律法规,非法砍伐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拥有的森林或其他树木,以及大量的森林和其他树木。根据司法解...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 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


·一、无期徒刑假释是多少年?
      一、无期徒刑假释是多少年?无期徒刑假释是10年的时间。假释考验期限,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并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考验的期限。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


·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一、只有言词证据可以定罪吗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恭!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映证就...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


·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贩卖销售假药罪判决标准是怎么样的? 1.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


·行政拘留延期执行法条是什么?
      在所有的行政处罚种类中,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像年轻人打架斗殴,派出所处理的时候,会对主要责任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一般来说,拘留在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其对应的是违法行为。那么,行政拘留延期执行法条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行政拘留延期执行法条是什么...


·被刑事拘留37后被未批捕怎么办
      被刑事拘留37后被未批捕怎么办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逮捕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 2、如果出现提问中的情况,可以向办案机关咨询。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犯罪分子盗刷几千块犯法吗?
      犯罪分子盗刷几千块犯法吗?盗刷银行卡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盗窃罪,需要看具体的数额,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内容
      绑架行为侵犯的是复杂法益,包括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权以及他人的财产权。在对绑架罪进行了解的时候,需要注意其中的客观方面。那么究竟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内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