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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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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谓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那在实际案件中,该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呢?也就是说,聚众淫乱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怎样认定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如何认定?
  
  具有下列行为的就应该认定为聚众淫乱罪:
  
  
  1、纠集三人以上进行淫乱活动。
  
  2、多次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3、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
  
  4、引诱未成年人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二、聚众淫乱罪处罚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与者必须是自愿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
  
  (二) 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
  
  (三) 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应注意的是,聚众淫乱罪属于一种无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同意的犯罪,只要有三人以上参与淫乱行为,不管这种聚众淫乱行为是否公开进行,其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者就要被认定为聚众淫乱罪,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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