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夫妻双方离婚后,要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的。如果女方拿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则要承担抚养费用。具体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通过上文,我们告诉了您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应抚养多少年,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到18岁后成年,父母才没有了法定抚养义务。因此,男方承担抚养费的,要一直给付到子女18岁。由于物价在不断提高,随着时间的发展,双方开始设定的抚养费金额偏低时,之后也可以增加抚养费。
  
  
  


·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
      夫妻离婚的问题有很多原因,其中也有因为一方移情别恋的情况,而对于子女来说能和一个陌生母亲相处好也是很难的,当后妈在除了部分的抚养费后又想要回就成为了生活中的一个问题,那么后妈回来要抚养费法律是否允许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后妈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


·离婚财产分配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协商离婚的,那么随时都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需要等待法院判决。 办理财产分割公证要注意什么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一)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


·抚养费一个月大约多少钱
      一、抚养费一个月大约多少钱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费,...


·宁波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宁波作为一个开放城市,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对外通商。所以宁波相对于其他城市有着很好的经济发展基础,所以这里的人民人均收入也比其他城市的人的人均收入要高一点,但是高收入带来的就是高投入,物价高就不用说了,宁波的孩子抚养费也是一个重负。很多宁波的市民就会问,宁波市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付抚养费吗?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而未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实践中,会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孩子的情况,在离婚时双方会约定一人抚养一个孩子,那离婚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男方付抚养费吗?我们将在下文中回答这个问题,相信会给您带来帮助。 ...


·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应怎么办?
      一、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应怎么办?领结婚证未举行婚礼彩礼钱通常情况下不予退还。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一、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就写明婚姻自由。老年人同样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因此,儿女没有权利干涉老人再婚。同时,老人再婚和女子赡养老人的义务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互不影响。 子女不能以老人再婚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一、女方陪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女方陪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陪嫁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是婚前办还是婚后置办的进行认定。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


·一、诉讼请求被告抚养孩子谁承担抚养费?
      一、诉讼请求被告抚养孩子谁承担抚养费?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孩子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


·一、如果离婚共同抚养好不好可以吗?
      一、如果离婚共同抚养好不好可以吗? 双方协商同意即可,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才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哪方抚养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行使?
      现在的社会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不管是因为什么,离婚是被允许的,但是很多离异家庭受伤害的都是子女。离婚时,没有协商好子女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就会引起离婚后的纠纷。从而影响孩子的直接感受。所以,子女的探视权对离异家庭孩子的成长关系重大。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行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