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需要什么条件争取孩子抚养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这是很多有孩子的家庭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一直争执不下的一个关键的问题。如果女方想要通过法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话,那么必须能够有一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适合抚养孩子,这样才有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女方需要什么条件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女方需要什么条件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二、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条件?
  
  并不是在离婚的时候争取的抚养权就一直拥有孩子的抚养权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女方如果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法院综合考量的因素主要包括孩子的年纪在两周岁以下,女方已经做过绝育手术不具备生育能力,孩子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就跟随女方的时间长等。总而言之,要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才是更适合抚养孩子的。
  
  


·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一、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 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 4、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告均被注销...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另外还需要准备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据、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等。 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结婚时女方索要结婚彩礼的情况很普遍。但是如果两人没有结婚或结婚后双方因为一些原因想离婚,男方又想要回彩礼,那么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


·老公重婚小三也重婚都会被判刑吗
      老公重婚小三也重婚都会被判刑吗一般双方都会被判刑的,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二、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重婚吗根据《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期五年内,只要能判定...


·一、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一、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


·是否自主择业离婚了会补偿女方?
      是否自主择业离婚了会补偿女方?自主择业离婚后一般是不会给女方补偿的。退伍后自主择业不属军婚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按正常法律规定的分配方式即可。特殊的一点是退伍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


·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您都知道夫妻的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内的财产,婚内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两个人的。如果需要进行财产分割,分割的也是婚内的共同财产。那么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一、婚内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


·离婚后如何拿抚养权,男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会因为财产分割而产生纠纷,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面出现的争议也不少。而此时双方都想要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话,自然就不能再协议离婚了。那诉讼离婚的时候又该怎么争夺抚养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后如何拿抚养权。一、离婚后如何拿抚养权这里就争取子女抚养权取证问题提请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