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车挂靠与出租车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关于出租车的挂靠,很多时候,车主为了节省各方面的成本,一般都会将自己和车子交由出租车公司来进行管理,并与其签订一份合同,建立一定的联系。对此,可能很多人就会产生疑惑,出租车挂靠与出租车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的解答这一问题。一、挂靠挂靠,主要是指车辆运营挂靠,车辆登记在公司名下,但是实际是由车辆实际购买者驾驶运营的,车辆实际运营者需要向挂靠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二、出租车挂靠与出租车公司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出租车挂靠经营,所以车主实际上仅是服从出租公司行业管理,实际在劳动时间、劳动报酬上均由车主自由分配和获得,所以认定劳动关系比较困难,至于承包人的关系问题,既然是承包,那么一般属于承揽关系,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实际法律实务中,仍有法官判决属于劳动关系,所以存在争议。三、挂靠经营的法律特征1、它是一种借用行为。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2、它是一种独立核算行为。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3、挂靠方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因为是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信誉等并对外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挂靠方通常要以管理费、保证金的形式向其交纳一些费用。而被挂靠方只是配合承接工程项目,并非实际上真正履行所谓的管理义务。4、挂靠多数是一种临时性行为。挂靠作为一种借用行为,这种性质决定了其暂时性,实践中往往是挂靠方在实施某项经营活动中才挂靠到另外一方,一旦工作完成,这种关系就不再存在。当然也有为了经营的需要长期挂靠关系的存在情形。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才能得出准确的判断。通常而言,出租车车主挂靠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与出租公司存在一定的关系,并且有相应的合同,也就是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但是在法律实践中,也会存在一定的争议。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新车朋友借去出了交通事故的理赔:因租赁、借用等情
      新车朋友借去出了交通事故的理赔: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


·一、离职期间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离职期间交通事故误工赔偿可以申请吗?离职期间发生事故也是可以申请误工费赔偿的,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刚好辞职的,是属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按实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不住院有误工费吗? 不住院也可以索赔误工费,交通事故中,住院并不是拿到误工费的前提条件,只要有证据表明确实需要修养就可以索赔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


·在外地出车祸怎样索赔
      目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能够做到“全国通赔”。在这种模式下,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任何分支机构递交保险索赔单证,可以自由选择任何分支机构领取赔款,还可以自由选择取现、转账等各种获得赔款的方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


·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判几年
      法律没有规定危害交通安全罪这一罪名,一般是指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类罪名中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犯罪,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劫持航空器罪、交通肇事罪等。因此要论具体判刑几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具体判何罪才能有判几年的结论。如《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


·交通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
      交通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 一、交通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 交通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上一年度的人均的收入状况乘以20年,当然这个伤残赔偿金的话,除此之外的话,并不是只有这样的一种赔偿,还有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这个民事方面的赔偿案件的时候,还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说医疗费用...


·二次出租房子是否交房产税?
      二次出租房子是否交房产税?不需要交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


·现在我国公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公路上各种各样的车流量是非常
      现在我国公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公路上各种各样的车流量是非常多的。在驾车的过程当中,如果稍有司机不遵守法规的话,就会造成交通事故。不管是追尾或者撞车等,这对于您来说都是比较危险的。不过发生了交通事故,肯定是要将责任进行划分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小车追尾醉驾摩托无牌照怎么处理?...


·交通城镇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城镇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
      要是交通事故对孕妇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此时势必会影响到孕妇腹中的胎儿,严重的情况甚至还会导致孕妇流产。那要是因为交通事故给胎儿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待胎儿出生之后可以要求赔偿吗?也就是说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赔偿请求权?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


·一、交通事故医院押金条可以换收据吗?
      一、交通事故医院押金条可以换收据吗?1、交通事故医院押金条可以换收据,一般来说只有是涉及到垫付的问题,才会去关注押金条、收据的问题。若是对方在出院后依旧不给自己写数据的,那么可以不将押金条给患者,而是自己保管好,这是由于此类凭证可以证明对方暂时欠了自己钱的,后期协商赔偿事宜时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